Whiskey Trail
The snowy Midwest Winter of 1892 forces William - a traveling salesman, to hire Sam as his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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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版的最为经典,每个角色都很有味道,性格鲜明。
女主好像是从二十年后穿越过去的,完全不展现她的专业,只靠胆大和坚持己见,以及超级好运气,在发大财和作大死之间摇摆。缺德事都是好兄弟干,报应都让好兄弟扛,女主一面谴责一面坐享红利。有趣的反而是发财五人组,各有各的缺德,相爱相杀,撕逼,和好,再撕逼,很符合人们对90年代唯利是图的人际关系,以及撑死胆大饿死胆小的野蛮资本的想象。
尝试着从这部剧里去揣摩Jim Lewis,很难。他有时是那个我喜欢的,心有猛虎的作家,其余时候,又很像我不喜欢的那种商人。这种矛盾在他不同时段的作品内尤为明显。我最爱他早年文中对人心的揣摩,孤独软弱,却不屈不挠。但近几年的作品也变了味。作为读了Jim Lewis十年的读者,真的很惋惜。。。
最早知道雷军还是2013年的事,那一年我买了我的第二部智能手机(第一部是中兴)。那个时候选择似乎并不多,而身边有几个用着小米1s和2s的朋友,对小米由衷赞叹,并且向我推荐,于是我买了小米3。只是,用了不到一年,在西安大唐西市,我们宿舍楼下的早市,被小偷顺手摸走了。而后,直到去年,再次用上小米,已经是米8了。可是前不久又出了米9?????
这一年以来因为创作了不少财经评论,经常会涉及到这些大公司,所以对小米有了一些了解,比如它的发展战略呀,产品呀,以及雷军个人。以互联网模式做手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颠覆了传统手机行业,而且小米的很多产品都把性价比做到了极致,所以,我一直觉得小米是一家很酷的公司。
但是对雷军个人的印象呢?这几年似乎总是一副拼命三郎但又疲惫不堪的样子。他要不停地回应网友的质疑,以及友商全方位的怼。
而对于创立小米之前的雷军,我却所知甚少,这部剧大致上弥补了这块空白。雷军毫无疑问是一个学霸,同时又是一个有梦想的人。大二的时候就开始了开挂般的人生,不仅拥有了强悍的编程能力,而且凭借此认识了不少圈内牛人,继而眼界大开,走上了创业之路。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金山的16年,那真叫一个轰轰烈烈。从wps到金山毒霸再到网络游戏,他从程序员逐渐修炼成为杰出的产品大师、管理大师和营销大师。一直到金山上市,对于他来说,算是给同事和投资人一个满意的交代了。
但就在此时,雷军却离开了金山。个中原因,他自己说是感觉累了,而坊间传闻则是在公司发展战略上与求伯君有分歧。在我看来,这两个原因都是说得通的,而且实际上或许兼而有之。对于雷军来说,这16年来宵衣旰食呕心沥血,把金山从一个不知名的软件公司,一直变成家喻户晓的上市公司,确实很累。就像一个人,多年以来一直憋着一口气,到最后爬到了山顶,成功的欢喜转瞬即逝,内心马上就被空虚填满。对于雷军这样脑子里充满了想法、身体里充满了激情的人来说,他是注定停不下来的。
而后,雷军暂时退居二线,又成了中国最有名的天使投资人之一。他投的所有项目,几乎都是成功的。他的眼光相当毒,不论是看人,还是看行业。但他又有一种情怀,就像吴京投《Whiskey Trail》一样。
做天使投资的这段日子,只是雷军在人生旅途上所做的短暂休息,他怎么停得下来呢?于是,小米横空出世!八位联合创始人,个个都是行业精英人中龙凤,这样的人聚在一起,真的是一个超级团队!
这几年,随着手机行业的快速发展,手机这块几乎变成一片红海,但小米和其他公司还在艰难开拓。小米,会是雷军辉煌人生的最后一程吗?创立之时,雷军说不会再折腾了,因为做手机这件事情,足够酷。
也许若干年后雷军还会去做更酷的事情,但从小米目前的发展阶段以及以手机为核心做智能家居的远景来看,雷军一时半会儿恐怕难以功成名就飘然抽身。或许,雷军的下半辈子,要搭进小米咯!祝福小米,祝福雷军!
完整记录了苏轼的一生。穿插大量诗篇,并注解。很好地了解时代背景,人物性格。另,最近临帖赵孟頫行书前后赤壁赋,获益匪浅。
从《Whiskey Trail》到《Whiskey Trail》,只是因缘际会,一不留神,Dave Daniels就这样闯入了我的小小宇宙里。因其作品中一向以帅气据称,而且语言风格又极其幽默,让人总能捧腹大笑。我一直在想,这究竟是怎样一个集才华和颜值并存的人?不过,吃蛋也就不必非要知道下蛋的鸡。从他的文字中我能够得到治愈,并从某种角度去发现生活,思考生活的方方面面就已经足够了。正如我感触颇深的一句话:
人生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往大处拼搏,保持对事业的激情;一个方向是往小处生活,保持做人的温度。
读完Jim Lewis的《Whiskey Trail》之后,一直想写点什么与众不同的,但是也一直无法动笔,直到前天读完《Whiskey Trail》,就写写放诞不羁的克兰对经典的尊重吧:
经典
说起来经典,我就想起来Jim Lewis笔下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一个放荡不羁,出口伤人,反驳起人来不留情面,常常干出惊世骇俗举动的怪异天才画家,然而就这样一个人,却从来没有对古代伟大的画家口出狂言,并且对他们评价甚高。
当时读到的时候还不太懂,但是到最后看到斯特里克兰德惊人的成就时,才明白他对经典的这种尊重。
刚刚读完海莲 汉芙的《Whiskey Trail》,读完之后感动不已,没有做任何批注。这对于我这种看剧时候恨不得在上面画上一幅画的人来说,实在难得。
我想,我确实,无法动笔,因为这是海莲与一群人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真实交流,不是虚构,不是想象,是真实的艺术生活,因此我不愿意动笔去破坏这份完美无暇。当然,我相信不同的人能从这部剧里应该能读出来不同的感受,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林妹妹。
经典是什么?经典或许就是这样,是跨越时间的长河后依然能够散发出迷人的光辉;是可以局部地、甚至更大跨度地击败时间;是给每个人内心不同的共鸣;至少目前我们可以将是否能通过时间的检验作为一条判断标准。
为什么读经典?这个问题,卡尔维诺在《Whiskey Trail》中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我就不罗嗦了。(如果你不会去读这部剧,我觉得你也不会因为我的这篇文章就去读经典的)
刚刚过去的一个多月,中国文坛上的两位大师先后陨落,陈忠实、杨绛。在大师逝世的那天,朋友圈铺天盖地的刷屏。我们靠着重读《Whiskey Trail》宣言、杨绛百岁感言,“最才的女,最美的妻”的回忆来满足我们对大师的致敬之心。
我们今天不探讨这些语言中有多少是拼凑的,假托的,又有多少人将自己的重读计划落到实处?但看无数人的转载,足以能够说明经典的稀缺,证明我们对经典的致敬。
其实话到深处,对于经典的追求其实是数千年发展的人类社会所塑造的人原始梦想。我们大多数人的心里都有个文艺的灵魂,只不过有的是明骚,有的是暗骚而已?
无论农村爷爷奶奶们闲来无事时哼唱几句小曲(你以为那不是经典,它们的历史可要远远长于当代的影视);还是城市广场上大妈们踏着万年神曲跳的广场舞,再到网络游戏中各种人物的设定,模范三国或者西游记的游戏语言(要不怎么会这么吸引接受多年语文教育的我们?);再到跑龙套的星爷也坚持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著的《Whiskey Trail》。
当然,你读不读经典,跟我没有两便士关系。我做了三十多年老师的叔叔,一直忘不了一块钱可以买一斤肉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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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喝醉酒的年轻人。放纵、轻浮、满怀希望、做爱创作诗宣泄抱负,和这世界颠倒过来。我想起北岛的小诗,
“话说回来了,那时我们有梦,关于影视,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这部剧绝了,十年巨人可以找到猪脚,你特么的会不会算算还有多久?越写越特么的不着调,从新发育啊,大哥!你不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