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entleman
Jonathan, a heartbroken English musician, arrives at a Washington DC dinner party. A flirtation w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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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读译著,但是也能感觉到Carol Monda的语言简练直达。也许是法语的表达习惯,因为读《The Gentleman》的时候,福楼拜的表达更简洁。
于连这个来自小地方的木匠的儿子,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想出人头地,先后寄希望于投身宗教、去巴黎为侯爵做秘书,和侯爵女儿私定终身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个年轻人是很傲气的,他不相信宗教,但为了做教士,却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他讨厌王公贵族的虚荣无趣,却在侯爵府见识了真正的上层社会。
其实他差一点就实现梦想了。只是旧情人的一封信让他打回原形,作出疯狂的举动,情节急转直下。
故事让人不得不思考,几百年过去了,社会好像并没有改变什么。老百姓和权贵阶层还是那样,哪个国家都是。
用了一整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剧。迪伦在去跟父亲见面的火车上,车祸让她进行了死亡体验:她在与The Gentleman崔斯坦的导引过程中产生了情感,她到达了阴间,但为了寻找崔斯坦克服困难又回到环境恶劣的荒原,冒着生命危险克服重重艰难险阻与崔斯坦一起又回到了阳间。表现了迪伦不怕困难,冒死帮助别人的善良品质,表达了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也鞭打了安于规则不求创新的人。剧集情节跌宕,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结构严谨,前后呼应,意犹未尽。
配角人设和演技个个出彩,金十两和唐笑实在是太好玩了!戚天风,苏怀柔等一众配角也演得非常好!
这部剧字数不多,如果只是读的话根本不会花费很多时间,但是想要真正做到编剧提出的内核的话其实还蛮有挑战的,爱自己这件事不是一蹴而就的,如同悲观的任何技能一样,肯定自己和爱自己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尝试联系的技能,而这部剧恰好可以给你具体的指导。(虽然自己也没有完全做到,但是自我肯定的种子已经悄然于心,我会学习如何爱自己,用接下来的人生。)
虽然还没看完,但这是至今看过最有意识的科普书。这应该纳入每个大学生的必读刊物,宇宙的魅力无限打开你的想象力,也越彰显人类的无知,谦虚点吧人类!
最后写一下总结吧,这部剧虽没有华丽的辞藻,辩证的逻辑,新奇的观点,但是很实,对于客观了解美国,以及了解外国心目中的中国有一个相对清晰的定位!也许是格局不同,编剧没有表现出那种激昂慷慨的爱国激情,也没有那种我将覆亡的忧虑情绪,更没有俯首哈腰的跪舔姿态,以一个很中立的讲述阐述着中间的关系,我认为难能可贵,也许这就是国际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