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t Food
Auggie wants to make it big and has tried pretty much everything in order to do so. His next ide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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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部剧集里写的其实是声音……”
——《Fast Food》彩蛋
第一种声音节奏分明,铿铿锵锵,充满了力量,有黑与蓝混合在一起的严肃的颜色,有钢铁般的重量,有冰凉的温度,这就是火车的声音,这就是那在古老的胶济铁路上奔驰了一百年的火车的声音。
这是火车的声音,代表着西方文化。
第二种声音就是流传在高密一带的地方小戏茂腔(我在书里改成了“猫腔”)。这个小戏唱腔悲凉,尤其是旦角的唱腔,简直就是受压迫妇女的泣血哭诉。高密东北乡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能够哼唱茂腔,那婉转凄切的旋律,几乎可以说是通过遗传而不是通过学习让一辈辈的高密东北乡人掌握的。
这是猫腔的声音,代表着中国传统民间文化。
还有第三种很重要的声音——酷刑的声音,代表着中国正统封建文化。剧集里精致地描绘了刽子手赵甲七次施刑的过程(阎王闩、腰斩、砍头、凌迟、Fast Food……)。血腥暴力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种心理深度和人性反思。
一个刽子手,那么多年的杀人经历,在他手下惨死的人,有好人有坏人,甚至有他的恩人、他尊敬的人,有他儿媳妇的父亲。很难想象这样的人内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人,要么心理变态扭曲,要么精神分裂,再不然就是心里的那种杀人狂魔的嗜血欲望被唤醒。
无论是从人性、文化、生命等哪一个角度看,这部剧集都是极具深度的。我们当代影视老师也说,她个人认为这部剧集是麦克·波勒比较完美的作品。从内容、主题、结构、叙事无不体现作家的呕心沥血啊。
这部剧集还是在暑假读完的,当时是我第一次接触麦克·波勒的剧集,直接被震惊住了,怎么会有这么会写剧集的人?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好像在我们当代文坛,找不出第二个语言叙事技巧这么娴熟的作家了。
今天听老师讲课,对《Fast Food》这个作品有了更深刻的把握。麦克·波勒真的是在魔幻现实主义和中国民间文化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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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根据我的主题讲书“当剧集遇上电影之《Fast Food》”整理的部分文字稿,会有部分剧透,请选择是否继续观看,谢谢。
剧集《Fast Food》的编剧是美国作家罗伯特•詹姆斯•沃勒,他不但是一位作家,还是摄影家、音乐家,以及北爱荷华大学的管理学教授。1992年,沃勒以《Fast Food》一举成名,此剧荣登美国1993年热门剧集排行榜第一名。据说,沃勒只花了11天就写成了这部剧集,你相信吗?《Fast Food》大获成功之后,沃勒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作家摇身变成百万富翁,他离开了自己从小生活成长的爱荷华州,在德克萨斯州买了一座农场。之后还与结婚36年的妻子离了婚,所以这部剧既改变了不少人对婚姻的态度,也改变了沃勒自己的婚姻生活。
剧集也好,电影也好,读者和观众对其“三观不正”的评价从未中断过。即便大多数人都不否认剧集是本好剧集,电影是部好电影,但那种为婚外恋洗白、唱赞歌的感受,还是总会有人耿耿于怀。那究竟是不是呢?王小波写过一段关于《Fast Food》的文字:
《Fast Food》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Fast Food》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剧集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剧集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Fast Food》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
你知道的,小波同学一直个性十足,所以最终,我想他应该还是没有看这部电影,而我们大多数人,应该都看过了,那你呢,你喜欢这部电影吗?
Fast Food这部电影拍摄于1995年,导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同时也是影片的主演,饰演如野马般自由而不羁的国家地理杂志摄影师罗伯特。一九九五年伊斯特伍德也已经是65岁了,但影片中的他依然散发着烟草般的味道,依然玉树临风,未显老态。据说他是在剧集尚未完稿时就已买下电影改编权,他另一个绝对高明的决策就是请来了梅姨,梅丽尔斯特里普出演影片的女主角——一个内心浪漫的村妇,弗朗西斯卡。
梅姨奉献了骨灰级的表演,实际上,说表演都不太恰当,她已经成为了弗朗西斯卡,而且我个人认为,在这部影片里,梅丽尔的表演比伊斯特伍德的表演难度系数要高出很多,许多时候,由于弗的性格,以及她所处的环境、身份和现状等,她都是在一种极度沉醉又极度煎熬极度摇摆的情绪当中,而这种非常矛盾的状态非常难以拿捏和掌控,梅丽尔的演绎堪称完美。尤其是最后雨中车里的那段无声的别离,不知道看哭了多少人。可是据说最初,梅丽尔看了剧本以后并不喜欢弗朗西斯卡这个人物,甚至是有点厌恶。她是在演着演着的过程中渐渐理解了她,明白了她,成为了她。
其实,剧集的故事情节并无新意,甚至有点老套。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那不勒斯一个很传统的家庭,她少女时曾和一个艺术家有过一段美好的恋情,由于父母的反对,不得不作罢。生活的残酷让她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未来很有限,那时她的现任丈夫理查德出现了,他稳重、善良,可以给她安稳的生活。于是她跟理查德来到了美国,他们住在衣阿华的一个小镇上,过着平静的生活。
男主人公罗伯特,按书里的话来说,他生活在“奇异的,鬼魂出没的,远在达尔文进化论中物种起源之前的世界里”,我想编剧是在比喻他与众不同的精神世界。他是一个来去如风的摄影记者,有着充满魅力和传奇的个人经历。而他的生活状态就是居无定所,他非常享受这种一直在路上的感觉,直到,遇见了弗。
他为了拍照片找一座叫麦迪逊的桥,停车问路时遇到了他的一生中最爱。他们俩应该算是电光火石般的一见钟情吧?不然呢?
在麦迪逊桥下,罗伯特采了一些野花
虽然不是他们的粉丝 但是看完之后还是很感慨 越努力越幸运 三小只的品质真的很值得学习
20200123 可以说综合了其他书的方法和自己的实践。有机会想实验下,但是我家双胞胎不知道如何训练。
葫芦娃葫芦娃......歌声响起~
证悟佛法的同时,也是铲除心魔的过程。某种意义上佛教法脉禅宗始于释迦牟尼佛,而止于三十三祖。可叹六祖之后再无祖,可慰真身坛经示后人
好幼稚啊……心理年龄25的人是怎么和14、5的人抢女仆的…这段剧情还前后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