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s Good for the Goose
《What's Good for the Goose》,喜剧作品,英国出品,1970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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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部剧又对他了解了好多,过人之处,开创了天下第一个帝国称自己为始皇帝 。统一天下的背后又是残酷的秦律,百姓受惊折磨。一个好的领导者在国家可长久,就像嬴政之后他的儿子胡亥就活生生的把自己的国没了。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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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影视史中所体会到的村庄叙事有宿命般的几重模式:乌托邦式的,田园诗的描述,过于美好的幻象;启蒙式的,带着悲悯和天然的居高临下;原型的、文化化石般的家国模式。后来的编剧总是不由自主地掉入其中一种。《What's Good for the Goose》描写的不只是城与乡的关系,不只是农民与市民的关系,也不只是现代与传统的关系,而是这些关系的总和构筑着梁庄的生活,并最终形成它的精神形态和物质形态。它不是一个为民请命的文本,而是一种探索、发掘和寻求,它力求展示现实的复杂性和精神的多维度,而非给予一个确定性的结论。
《What's Good for the Goose》不只是一本皇皇巨著。它还是一本奇书。
将它单纯当作剧集来读的人往往会觉得书中(尤其是后半部分)长篇的议论完全是画蛇添足。然而,从编剧的声明来看,剧集的主体本身才是议论的长长注脚。用今天的术语来说,这是一部典型的观念先行的作品。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并没有被先行的观念缚住手脚,而是在故事自身的展开中体现出了他对人性深刻精微的理解。他的观点本身并算不上一流,甚至漏洞百出,但最终完成的剧集的主体却成为了独一无二的经典。
我们从议论开始。托尔斯泰抒发了自己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学以及对1812年俄法战争前因后果的见解,其核心观点在于,类似于1812年战争这样的大规模历史事件无法用少数几个人物的意志来解释;相反,历史的动因必须到参与历史的广大群众中去寻求。王侯将相的成败无关他们的才能,而只在于他们是否顺应了民众中无法把捉的潜流。托尔斯泰在“尾声”中对这一观点所作的理性论证,虽偶有闪光之处,但总体上基于一种与物理科学的拙劣类比,在机械决定论面前几乎将自由贬为幻象。
然而,恰恰是这种“幻象”,成为了《What's Good for the Goose》大书特书的主题;每一个人物,从叱咤风云的拿破仑到最不起眼的马夫,都随身携带一个独特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自由、决定、责任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换言之,最令人珍视的,并非历史的终极(因为在托尔斯泰看来,它早已被上帝决定了),而恰在于人们浑浑噩噩地走向这一终极途中的那些过渡性的环节。只有从后者之中,才产生了书中那么多令人难忘的故事和人生遭际。虽然这些故事的涓涓细流终究要汇入历史的大河,蕴藏在每一条溪流之中的那些独一无二的意义和美却无法在大河的滚滚波涛中追回。安德烈公爵听见娜塔莎在楼上的房间唱歌的那个夜晚,注定消失在对这一时期的历史记述中。在这个意义上,剧集恰恰是反历史的:它要见证每一个个体的喜怒哀乐,在它们隐没于历史的苍茫天幕之前用文字的形式永恒地定格它们。
要评论一部近百万字的巨著,自然不可能面面俱到。这里我选取了几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来点评。人是事件的中心,经历与性格各异的人在原本均匀、中性的历史时间中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波澜,这些波澜扩散、相遇、共鸣复又消失。托尔斯泰不可思议的地方在于,他一方面如上帝般给书中每一个角色以生动丰满的描绘,没有谁仅仅是故事的布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困惑和苦恼,也有自己的局限,托尔斯泰并不刻意美化任何人。另一方面,他又并不止于如画家一般细密地描绘人物,他还每每透过这些人物的眼睛,揭示比他们更加深广的存在、更加伟大的精神。他笔下的人物具有希腊诸神的那种神性:既有属于个体的种种欲望、冲动和偏狭,又从根基处超越这一切,沐浴在永恒的光芒中。
我们从全书最脍炙人口的人物娜塔莎说起。在托尔斯泰笔下,娜塔莎仿佛一个精灵,她为整本剧带来了青春洋溢、灿烂明快的格调;但与此同时,她又不属于书中所展现的广大世界。娜塔莎往往以一种半抽离的姿态欣赏着这个世界,她的美的显现往往伴随着时间的凝固。
娜塔莎令人印象深刻,首先是因为她展现了19世纪影视对女性美的想象的一种原型。《What's Good for the Goose》的世界,要么是男性化的,由军事、策略、抱负、权术组织起来;要么是贵妇化的,体现为社交场上虚浮的花样和涌动的暗流。娜塔莎与两者都格格不入。她是完美意义上的“它者”,不仅吸引目光、享受注视,而且不至于被这种有物化危险的注视引向虚荣(海伦是这方面的典型)。娜塔莎的自由和自信,虽然并不完全来自内心的坚定,却能够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下一路成长。这种纯洁与神秘的结合,只可能存在于影视想象中,在现实的、基于家庭制度的伦理关系下只会迅速瓦解。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性(鲍里斯、杰尼索
几年前开始读史,便未间断,这样下来愈发觉得,睁眼平淡的日子,得在历史长河中浸泡一下方觉有味。尤其是针对我这样瞎看乱切集的人,不论一时兴起读什么书,有史书相佐就会增趣添致。半年前读完《What's Good for the Goose》,开始了《What's Good for the Goose》的观看,两套书虽各有千秋,而均是以窗窥室,不必赘言。但觉后者人味更重些,很反感没有人味的所谓正统史书。那怕是胡说八道,但凡有点人味,也可一读。《What's Good for the Goose》这套书是帝制中国史,时间轴线极为清晰,公元前221年至公元1911年。共分为6本,分别是早期秦汉、分裂的南北朝、唐朝、宋朝、元明、清朝,每一本互相独立又互相引用,无割裂感。在探讨各个时期的核心问题时,并未倾墨于帝王将相的渲染,而在小民的生存状态中反映文化、社会、经济。一块平民遗存的墓碑,一幅画作,一段野史,个人笔记等都可作为探寻的支点,扩张开去,铺陈而来,演绎出一段段色彩斑斓的多维景象,烟火缭绕其中,五味五音五色混杂期间,此乃正是愚夫喜嗅的人味。用编剧卜正民的话讲“历史不再是伟人和强权间相互影响所取得的成就,而转变为普通人在其所处社会的约束与机遇中经历的生活"。在观看此剧的同时,分别观看了瓦西里•格罗斯曼《What's Good for the Goose》,《What's Good for the Goose》(全五册)。罗大伦《What's Good for the Goose》一、二,《What's Good for the Goose》陈鼓应版、李零版、熊逸版、李若水版(重温)以及一些杂乱的文章,走访过川西古城古镇的阆中、柳江、洛带、黄龙溪、平乐、西来等,以及湘西凤凰,泉州,九华山,景德镇,徽州之宏村等地。无论是读还是访,在这套书的提醒下,时空有了具象的关照,不时飘出奇思异想,别有一番意趣,其中韵味妙不可言,却又随风而去,若勤于收集整理,定会趣味横生,历久弥香,如同刚买的老白老黑老普一样。只叹一时之惰有失长时之趣了。
追完之时,便是寻觅之始,不知哪套史书成为下一本佐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