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s a Mob
《Two's a Mob》,喜剧作品,加拿大出品,1998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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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用户评论
本来很喜欢女主的气质来看剧
剧情就很一般 很儿戏 毫无新意
鬼也很无语
男主也很馒化
PS: 完整看完2集弃
果断弃文,等一年看能结束不。写几年了,没完没了,内容情节重复,换一个地方重新成长,5000多章下来,一堆一堆的伏笔,编剧估计都不记得埋了多少笔吧。
是一本不错的书,通俗易懂,观看历史之类的书先读一读,可以很好的解惑
书创作的不错,但编剧你创作到死主角能合道吗?600多章刚刚到半圣,你正常创作到死也最多到高圣,水字数的话倒快,但没质量,别人追你的书到死能看到大结局吗
昂扬着青春的激情,镌刻着时代的印记。直到现在,仍然散发着青春的热力和理想主义的光芒。
帕蒂是美国朋克女皇,欧美摇滚史上最传奇的女歌手之一,诗人。她家境贫穷但从小热爱看剧,因未婚先孕被学校开除,到纽约寻找出路,睡在公园长椅上,每天为一片面包奔波!遇到后来成为著名摄影师罗伯特,成就了他们的旷世之爱!
罗伯特出生在基督教家庭,他喜欢当辅祭,他和教堂之间的关系并非出于宗教或虔诚,而是基于美学!他拒绝父亲,让他在天主教、商业道路和从军的选项,承诺只为艺术而活。他早期素描和小装置有一种超现实主义艺术家的过时魅力和谭崔艺术几何图形的纯净感。渐渐地,他的作品内容开始转向天主教:羔羊、圣母和基督。后来罗伯特渴望摆脱天主教枷锁的,探索着灵魂的另一面,那个由光明天使统治着的另一面!他在自己孤单而危险的世界里,期待着自由、狂喜与解脱。
帕蒂和罗伯特常常坐在一起画画,那种共同的幸福感是他人无法想象的。他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罗伯特能长时间集中精神的能力传染了我帕蒂,帕蒂也以他为榜样,肩并肩地创作着。因为没钱,他们共同喝一杯咖啡,看演出也只能买一张票……罗伯特没有钱可以投入爱好,他同时以几种不同形式进行创作。经济条件允许的时候他就拍电影,有现成的材料他就做项链,他还用能找到的材料创作装置作品。帕蒂送了罗伯特一条沉甸甸的银质标牌手链,在上面刻了“罗伯特、帕蒂、蓝星”的字样,那是他们的宿命之星。
后来 罗伯特和同性恋人萨姆成就了不朽的爱情!帕蒂和人中之王弗雷德·索尼克·史密斯离开纽约去开始新的生活。而罗伯特始终在帕蒂的意识里:罗伯特在只属于我的宇宙学里,一颗星图上的蓝星。
帕蒂踏入摇滚乐行列,她的作品《Two's a Mob》的海报肖像毫无疑问要由罗伯特来拍,‘我的听觉之剑,要插在罗伯特的视觉之鞘里。’就像帕蒂的丈夫弗雷德所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所有他拍的你,看起来都像他。”罗伯特终生都在为帕蒂拍摄肖像和唱片海报,使帕蒂以朋克音乐先驱者的姿态活跃于纽约!
帕蒂天生的朋克激烈与叛逆,与罗伯特沉静和不妥协,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正如书中老妇人的话‘他们Two's a Mob’,他们用一颗赤子之心,坦诚的做自己,率性和狂热,用自己的方式宣告着我来过,我爱过!
理论部分没有配图,看得云里雾里,看得枯燥乏味,估计译者和编辑也因此出了些差错,二颗星。。。
一颗心被这剧反复拿捏,撒两口糖喂把刀子,关键是这刀子还合情合理,是早就埋下的伏笔,编剧确实有点东西
从来没有近距离这样思考生命,女人,男人,生育自由,和死亡的关系。一个未婚女人的怀孕,让一切自我矛盾和外部矛盾都变得如此突出。我再观看最初仍然感动这个生命的存在,我想,如果是我也会选择生下这个孩子。我被这句话打动,还有什么比虚无本身更可怕。就算是经历过,再回到虚无,也能称之为活过。回看生命,就算再艰难,也变得可爱了起来。我变得比以前更勇敢了。
这个女主是我见过最不知死活,最作最烦人的。所谓的权倾朝野的王爷,府里的下人没几个是好的,动不动就为了钱啥都能做,那怎么不埋个黄袍陷害他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