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turn of the Muskrats
《The Return of the Muskrats》,短片,冒险,喜剧,经典作品,美国出品,2006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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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读完,惊艳于现代法医学的发达!故事平淡真实,值得一看!
前面看的有点不知所云,文笔给人感觉闷闷的。后面越看越好看,一个疑点接着一个,十分great。
梅洛-庞蒂说:“‘存在’一词有两种意义,也只有两种意义:人作为物体存在,或者作为意识存在。”物体会消亡但意识不会,技术可以摧毁一切但艺术除了被遗忘永远不死。
今年看的第几部迷雾了?很难想象这种内容能拍24集,爱奇艺哪来的底气……原本短剧就是要避免注水,结果现在迷雾就拿着五集剧情拖14集,十集剧情拍24,四大爷实话说演技真的不错,但带不动这个配置,头4-6集是抓眼球关键,如果这个剧只有14集可能还能一咬牙为了看结局看了,结果就这个质量,真的是眼看着前面就觉得什么能拍24得给男二他们加多少犄角旮旯的戏才能凑到啊溜了溜了……
凡人的一生脆弱而忙碌。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便为生老病死不断操劳,患得患失着荣誉、财富与爱情。绝大部分人类如沙粒一般被轻易忘却,偌大的沙滩上只留下几个珍珠,刻着英雄的姓名。
而神明从不需要担忧死亡。他们无需为温饱奔波,也不必像凡人一般辛勤劳作,将自己小心爱护。他们太有优势,最低等的神都比凡人轻松百倍。我们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像是杞人忧天般不自量力。
凡人倾尽全力,或发明创造,或奇谋良策,或攻城掠地——总而言之,必然要有闪耀到无法忽视的某种能力,才配令神明侧目。
多数神明视凡人如蝼蚁。他们会宠爱某个特别之人,却明白这些人不过是肉体凡躯终将归于尘土。
而有些神明,珍视这些蝼蚁一般的凡人。
如喀尔刻。
从前读希腊神话,对喀尔刻的印象仅限于将旅人变成猪的坏女巫。读奥德赛时模糊记得她与奥德修斯的露水情缘,但也只是镶边角色。第一次以这么现代的女性视角代入,从小女巫的位置一窥风起云涌的奥林匹斯山。而喀尔刻也不再只是英雄故事中符号般的阻挠者,而是向整个希腊神界发起挑战的神。
——听起来是很完美的大女主复仇记。
但不止于此。
从出生讲起罢。
喀尔刻从未受宠,因而也不知道爱的珍贵。父母貌合神离,兄妹飞扬跋扈,她是最不受重视的平凡女儿,因而格外渴望爱——真实的、如人类一般的爱。
她人生的第一束光,来自那位尊贵的普罗米修斯。她迈出了她的第一步反叛。她给了他水,而他教了她尊重、善良、信仰,还有对人类的爱。普罗米修斯把火种给了人类,把爱的种子给了喀尔刻。
那也是她茫茫生涯中唯一一束不带杂质的光。
随后的救赎,大都伴随着更大的深渊。
长大的埃厄忒斯,意识到了姐姐的平凡,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男孩子总被教育要顶天立地独自奋斗,而女孩子被困在海底草草一生——赫利俄斯的女儿也不例外。
格劳科斯从顶礼膜拜到不屑一顾,不过是从人变成神而已——或许还要早,早在喀尔刻事事顺着他,不求回报地为他祈求丰饶时就开始了。“他们永远都得献祭点什么。”这话适用于所有男人(尤其是爱情)。没有付出是绝不会感激得到的,一切好都被认为是理所应当。
正是喀尔刻如此可怜而失败,当她们兄妹四人的魔法暴露时,她自然而然成了牺牲品。她就该这样了——所有人都这么想着。赫利俄斯与珀耳塞的儿女中,有的已有立足之地,有的正独闯他乡,有的与奥林匹斯山结成连理。只有喀尔刻如浮萍般漂浮。惩罚于她,再顺理成章不过。
而她真正的救赎,便从这里开始。
巫术。她神生的意义。
收割、研磨、摆弄、尝试。一次次苦力之后才能使用巫术。巫术是反神性的,也是最接近人类的。神明用能力偷懒,因而无需费心努力生活。
而这是她唯一拥有的、真正能证明她的力量了。
巫术需要努力,更需要水到渠成。
当她第一次想象着野草莓、想得到它时,巫术便觉醒了。
日子本该就这样平淡地过着,一直到世界的尽头。
直到他的出现。
赫尔墨斯啊。古希腊神话中我最爱的神。热情而顽皮,轻巧而狡黠的英俊少年,身无重任身份却足够尊贵。完美的情人,负分的丈夫。渣男中的顶配(?)。他带着目的接近喀尔刻,却让喀尔刻赶不走他——谁能拒绝如此有魅力的神呢。
我也真实地佩服喀尔刻面对赫尔墨斯的清醒。 我好担心故事就此落入俗套,小女孩掉进奥林匹斯神的温柔坑里,再一次重蹈覆辙。我忘了她已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宁芙,而是埃阿亚的女巫,世间唯四,宙斯也无奈她何。
然后是代达罗斯。他的名字就连神也听过。工匠的手,修长而温柔。他们初见时在婚席的两侧,再次已是经年。喀尔刻为帕西瓦厄而来,却为代达罗斯流连于米诺斯。代达罗斯有如今许多人最爱的破碎感,英雄穷途,消耗着着生命的灵气留下遗迹。
他真正给了喀尔刻温柔与共鸣。
他们都如流星般划过对方
因为一句话而选择读一本剧,三年时间几近忘了书名,今年有幸品读,开始其实是有些失望的。同Tim McFarland其他几本剧一样,他的风格一向是喜欢对话论述的,尤其这部书是记录他们早年在巴黎的生活,便更是如此。但一整本读下来反而有些不舍了。我想最大的感触应该是关于城市的印记吧,大概人们在年轻的时候总是要选择一座自己喜欢的城市的,那样无论今后你走多远你会去哪里,它的风格都会进入你的性格,你总会带着它的影子,不论你会身居何地,那座你认为你最爱的城市它永远都在。巴黎是场The Return of the Muskrats,他城又何尝不是。
我先看第二本,再看第一本。可能因为国情的不同吧,有些观点我不认同。相对第二本而言,这本更像是心灵鸡汤吧。这期间我还看了真人秀
綻放
在各种纷杂繁乱的“我”中,The Return of the Muskrats他用尽一生,杀死了很多“我”。钱财的“我”,社会的“我”,家庭的“我”,儿子的“我”,父亲的“我”。但是这些“我”都是表象。这些“我”,都是其它物体对“我”的残缺投射。“我”到底是什么?“我”到底是谁?
“我”就是“我”。那是撕去各种尘世的东西对心灵的蒙蔽,才能看到的,最本真的“我”。“我”并不高贵,它很普通。普通到每个人都拥有,并且生活中随处可见。
但是很多人看不到自己的“我”。他们看重集体,畏惧孤独。集体可以让他们暂时忘却自身的孤独。我们,你们,他们。团结合作被称作人类最伟大的美德。没错,人因为团结合作得到了很多,但人更因为团结合作,彻底蒙蔽了“我”自己。
想要找到“我”,就要脱离一切羁绊,一个人面临着对孤独的巨大恐惧,去静静地思考。他要一层层的撕下外物。这个过程非常痛苦。羁绊的放下,足以引发生理性的极度疼痛。此处我想起了李叔同出家之时,妻子在庙门外跪了三天三夜,李叔同不为所动。李叔同忍受的痛苦并不会比她的妻子少半分。
再接着说羁绊的放下。唯有将全部羁绊放下,我们方能找到真正的“我”。就像The Return of the Muskrats所言,他挣扎一生,终于从各种各样的人变成了普通人,从成年人变成了小孩子。
或许会有朋友问,找到了“我”,代表着什么?有什么意义?
可以给出一个客观的回答:在有限的人生中寻求无限。
但是如果就这么结束了,那这篇剧评的意义就很庸俗。庸俗到失去了黑塞想要传递的真谛。
因为这篇剧评,是与“我”共存亡的。你看完这篇剧评,若是看到那水面下若隐若现的“我”,你便明白了这篇剧评的指引。你更会明白,这部剧,编剧想要传达的真谛。这不是一篇给小清新看的简单文章,也不是给各位书友的指路之笔。否则就是对伟大作品的忽略,我的剧评也就失去了那流转在笔尖的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