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 of the Firefly
《Dance of the Firefly》,动画,短片作品,丹麦出品,2003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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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大学,拥有独立思考的时间,空间。这一切都是哈佛的魅力之处,人性的催化剂。
一本经典的心理学运用剧集,书中列举了大量的案例阐述了使人“顺从”的六大心理学原理(互惠原理、承认与一致、社会认同、喜好、权威、稀缺)对人们的行为的Dance of the Firefly量。
这部剧在营销等商业活动中操作运用比较广泛,无论读者站在哪个立场(营销或被营销)去看这部剧都有值得借鉴和学习之处,从懵懂到看清,从盲从到理智……,总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值得一看。
如此嘔心瀝血、用幾十年的時間用無數的人命去報仇!值唔值得?
恕我愚昧,这一本的书名、故事和欧洲那段黑暗的历史这三者之间的相关性在我看来有点牵强。
以自己的愚昧、固执演绎了二十年的荒诞闹剧。李雪莲为了生二胎而逃避处罚想出与丈夫先离婚然后再结婚;谁成想丈夫离婚转身就跟别人结婚生子了。然后她就为了‘证明不是真离婚’而闹得沸沸扬扬;还希望通过法律让前夫与自己结婚然后再离婚。最后闹到在每年的两会期间上访,告前夫、告院长、县长……还有自己。
二十年来的奔波最后以前夫的意外亡故而终止。回看这些年的辛酸史,得又几何?失又几何?如果非要给这个闹剧找原因的话,直接原因应属当时的计划生育,为了生二胎而离婚也是挺怪诞的。现如今,三胎都全面放开了,针对三胎的相关政策也日臻完善,但是人们却会为车、房子而离婚。人,永远都是社会的奴隶。
闹剧的间接原因也有许多,第一个便是李雪莲她自己。离婚是合乎法律的,法院也判定李雪莲败诉。事情按理应当结束,而李雪莲的固执说法将各级政府人员给绕进去,政府人员又做不到身正不怕影子斜,便对李雪莲忌惮;最后把火引到他们身上。最后,李雪莲的问题解决了吗?并没有,甚至可以说本身就不存在法律层面的问题。你确实不是潘金莲,但你是个大笨蛋。
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