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ophecy: Forsaken
Picking up where Prophecy: Uprising left off, Allison (Kari Wuhrer) has been assigned to protect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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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可以吹起一片枯叶,却无法吹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就在于不顺从。
你是深渊,而他是灯塔。
原来,我只是一个叛逆的少女,打架吸烟只是为了得到母亲的关注,然而,她却不理不睬,于是,我就自暴自弃。
但是,突然那一束光照了进来,我们一起考韩大好吗?于是,高三的我,不再叛逆,只是为了这目标。但是,目标才刚开始实现,亲生父亲就撕票了他的母亲。于是,我们反目成仇。
七年之后,我流离于各种赌局,成了夜莺,你也作为调香师,身边的女友换了又换,机缘巧合的我们,相遇了。
你带着恨,我带着爱,而不得,你见不得我吸烟,见不得我流连赌场,我败给了你,开始了七年后的缘分。其实,那时候分开后,我确实自暴自弃,后来沈队找到我,训练了我,然后我成了一名卧底警察,曾经,我觉得我身边再无亲人,再无可以留恋的人,所以,我义无反顾。但是,遇到你之后,我才发现,我还有你!可是,无从去改变。
江肖尘,心狠手辣,原来,他早在我们认识的第十个月就已经知晓我的身份,而,我父亲,却不是杀人犯,而是一名卧底警察,原本,我踏上这条路,只是为了让他看看,没想到竟然是步入他的后尘。三年前的一件事情,我赌对了,我用水果刀刺进了我的心脏,我知道这不会要了我的命,但是我真的赌对了,赌赢了你的感情。我死的那一刻,我知道了三件事情的真相,我多想亲手把你抓进监狱,但是,我已经没时间了。最后,你也自首,判了死刑。你唯一一件后悔的事情就是一直以为我父亲是你亲手杀害。我为什么不能喜欢你?因为你是深渊。
我的灯塔啊!没想到最后的你,居然走上我走过的路,成了一名卧底警察,在金三角,其实,我也好想你,只是再也触碰不到你了
很不错,把真实的那个年代的上山下乡运动描绘的淋漓尽致,非常感谢这部剧编剧,让我们这代年轻人能够真实的了解那个特殊的年代。
蜀人贾森·斯科特·李,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一口气读完,感觉它触到了内心的一些痛处。人类文明、道德教化就像一个无形的鞭子,不管是牛是马,统统都往猪圈里赶。可怜的天才呐,我觉得他们更像是上帝讨厌的人,于是在他们的天灵盖上点了一下,加持了他们一万点血,好让他们为它赴汤蹈火,给世人留下一些刺激观感的教化。
讽刺的是,这些天才的神作最终成了人类文明,在历史的长河里永垂不朽,这些天才们的恶劣行径也因为它们最终被评判为“天才”而得到了世人的包容,然而,世人的那条鞭子依旧舞得轻快且不分牛马。终于理解,为什么刘瑜说,斯特里克兰德的一生就是自我意志的极致体现,他本身就是一种成功。所以,如果剧集的结尾不让他得到世俗的成功,也许这部剧集更能成功的剥离“成功”与“成功名”之间的区别。
然而,读完这部剧集,给我的最大触动并不来自于对斯特里克兰德光怪陆离、离经叛道的天才人生,而是对我们追求特立独行的初衷产生了怀疑。它究竟源自内心炽烈的牵引,还是故作姿态的自我标榜?我们所追求的究竟是我们所渴望的,还是众人艳羡的?神奇的,全书最让我倾佩的不是被上帝点了天灵盖的天才斯特里克兰德,而是那个不入流也坦然于不入流却对艺术有着不可遏制的捍卫精神的画家德特·斯特罗伊夫。有灵魂的人未必都是天才,但他总是倾其所有在捍卫一些他觉得珍贵的东西,即便世人当他是小丑。
看剧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让人在嘈杂的尘世中变得丰盈而安静!
安静比聒噪更有力量!
终于看完了 太长 大男主 各种光环金手指
不推荐 不较真就打发时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