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 电影封面

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

4.3
年份: 2007
地区: 美国
主演: Carson D. Mell
《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短片作品,美国出品,2007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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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用户评论

很多想法有所改变,里面的很多选项适合很多方面的不同情景。挂一漏万。
黎幸有 黎幸有
3.3/10
《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 “总结:毛姆写作生活回忆” 如果本着以此为一本工具书来学习的,恐怕必有失望了。 不是毛姆写得不好,而是人家书中更多的是毛姆写自己的影视之路,总结自己的一生,以及他对各种问题如哲学等的体验和思考,所以绝不能称为一本教学书。 而且从内容来看,毛姆似乎也无意教大家。英文名《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就写意很多,所以译者随便乱加副标题“如何观看与写作”更误导人了。所以本剧又名“总结:毛姆写作生活回忆”,与“毛姆影视课”相比,这个名字准确得多。 以毛姆如此多的自我剖析和高屋建瓴的观点,他又是如此之自负与骄傲,洞若观火。很多内容对大众并不适用甚至无从下手。比如“一个好的作家,必须比读者先感到厌倦”,这个,对我这种普罗大众,如何厌倦?会不会厌世?好难啊!哈哈哈哈。 当然毛姆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很多正确的道路,比如: 文字:“清晰、简介和悦耳”,他摒弃浮华辞藻,用尽量直白、不浇湿的方式写作,对“繁与简”的挑剔告诉我们“那些精巧、优美的句子背后,我感受到一种疲惫、苍白的性格”并毫不客气的写到“我为自己词汇的贫乏感到震惊,于是带着纸笔去大英博物馆,记下奇珍异宝的名字、古旧珐琅的拜占庭式颜色、织物的触感,然后精心构想一些句子,把这些都放进去。幸运的是,我并没找到什么机会用它们;它们还躺在旧笔记本中,为想写废话的人预备着。”更直接批评“故意为之的晦涩还有另外一种形式,即以贵族式的唯我独尊为矫饰。” 目标:完美有一个严重的缺陷,那就是容易乏味。所以毛姆要求“富于逻辑的感受力,即使不太能体会文字的丰富和奇妙,无论如何对其声音也有生动的理解。” 素材:毛姆提到:“尽管整个世界、其中的每个人、每处风景和每个事件都是你的素材,你自己也只能处理与自己天性中的秘密泉涌相呼应的部分。矿藏丰富得不可胜数,而我们每个人只能从中获取一定数量的矿石。在如此丰富的资源之中,作家还是可能会饿死。”这与汪曾祺关于风格的见解不约而同。在《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中也强调“一个作家读很多书,但是真正影响到他的风格的,往往只有不多的作家,不多的作品。”这和素材的选择,是异曲同工的。 而若把这部剧作为工具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毛姆毕竟有点久远了,1874年出生的人,那个充满新生事物的时代,很多争议现在都已尘埃落定并妇孺皆知了。所以刚才提到的很多文字的“清晰、简介和悦耳”,目标的富于逻辑的感受力等,都是现在即便不是作家的你我也知道的。今天看来,无异于如李白写了篇“摒弃骈体,给新诗体自由”的文章一样,不那么新鲜了,毕竟这个时代,小学写作启蒙就开始反套路反繁冗空洞了。但“清晰、简介和悦耳”,我想不论影视起起伏伏,必将成为人类语言的永恒。
🌱 乔伊Joy 🌱 乔伊Joy
3.3/10
说句实话,本来是来温习一下经典,但是这本剧集前面属实没有当年那种感觉了,总感觉差点意思,可能这是Carson D. Mell的前两本剧集吧,没有完美,跟遮天那种感觉,但是还是比一般的剧集要强一点,至少该有点看头。
王十亿 王十亿
1.1/10
曾以为Carson D. Mell写的《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这书与《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是姐妹篇,读后没觉得有丝毫新意,只是《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中“吸引力法则”的再次强调,将“吸引力法则”换个说法叫“爱的Bobby Bird: The Devil in Denim”了,这能算姐妹篇吗?
乐琴 乐琴
9.8/10
很有意思的一本剧,个中道理在今天依然适用、部分情节今日依然得见
视而不见 视而不见
3.2/10
系统介绍黑格尔以后哲学的微读上还没找到其他的书,这一本对门外汉还算友好,能读懂的部分让人看得停不下来
梁杏珍.EMBA教育、企业培训 梁杏珍.EMBA教育、企业培训
2.2/10
翻牌Noomi Rapace同名作品,模仿到每一句台词、分镜,做得已经很好了其实,没必要翻拍。
阿格乐 阿格乐
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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