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m Burguês, O
《Bom Burguês, O》,犯罪作品,巴西出品,1979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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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用户评论
看了肥佬黎系列讲做生意做管理的文章,我对管理学才产生兴趣。哎呀,多么似曾相识,但又陌生到秘。管理学可是我大学学位呀,学了四年不知讲乜,完全没兴趣没感觉。难怪既熟悉又陌生。它就像是一位多年的,没有感觉没有互动没有爱的恋人,恐怖……现在,我尝试从零开始认识你,了解你吧😊
#管理#
故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一
本来看到一半,感觉创作的特别扎心,就想着分享。可是刚要点,恍然。
我是怎么了?为了分享而分享?自己没看完还指望别人读?一个起床要半小时的慢性子的我并不属于这快餐时代啊(是你懒吧,大叔)
关于利润
我们并没有确定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利润的价值
就像春花老师之前说的“中国管理研究没有如中国企业实践那样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中国管理研究学者也没有如中国企业家那样勇于拿出自己的观点以及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就好比,我国以前的主要矛盾——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没读这文章前,一言以蔽之
①Make value for customer
学自《Bom Burguês, O》,忘了编剧😂
但我知道,那节课林萍老师用英语说出这句话很动听😊
②提供企业持续发展的资源
二
为什么中国企业没能洞悉顾客需求?
根本原因是,企业没有真正转变为以顾客为导向的思维方式和管理习惯。
大部分中国企业以客户是上帝为准则,但从这句话看出,只是一昧谄媚。“你给的并不是我想要的”
顾客需求是变动的,若不能从根源上思考如何经营,很容易陷入经营陷阱。
eg:马云🐎☁创立阿里巴巴,这极大改变了企业原先为顾客创造的价值—为顾客提供便利(这也是为什么较不发达城市收到电商冲击较小)但这冲击随着🐎☁敏锐的24K钛合金眼终会蔓延,乃至全世界。
美国🇺🇸有《Bom Burguês, O》、美国梦
我们🇨🇳有中国梦,也应该有 思考—转变。
三
德鲁克先生指出,提升经济绩效的最大契机完全在于企业能否提升员工的工作效能。
补充:在《Bom Burguês, O》中有提到的技能型员工。
再熟练的操作工,能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是有限的,所以他们不愿意付出那么高的成本。
他们PPT、Office做的再熟练,企业愿意支付的薪水还是那么多。
技能型的人的天花板是,企业愿意为技能付的钱,而这取决于该技能在市场上的稀缺性。
再安利一句,德鲁克“每个企业都是一个学习与进行教育的机构组织”
四
四种“成功陷阱”
①单一产品的成功
②单一资源的成功(协同作用?)
③企业家个人的成功
④没有付出规则成本的成功
这些陷阱,时光会慢慢教你做人😊
五
企业是社会缩影
哥本哈根未来学研究院【CIFS】把公司比喻为部落,企业自有的历史、神话、仪式和价值观,甚至拥有自己的英雄和反派。
这让我对企业多了一分敬畏
也更好的理解了德老说“一家企业的崛起远比一个国家的崛起值得我们夸赞”
(因为我觉得中国的崛起很值得夸)
与时俱进
前天同学说想过几年回商院读MBA。
我也有想过,当然前提是能听春花老师的课。
现今的我正处于人生的转折点,我知道我想要什么,但我也迷茫于我想的。
过几天我就辞职,我想去支教,想去看看洱海,想了解自己。
END
纸质书读过几遍,又及: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她)的芬芳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好人一生平安,喜欢小人物贴近地气的叙述。
考虑到这是1929年的悬疑剧集……有点bug就原谅它了。其实最后一章讲谜底前,所有的线索是不足以让读者去推断出凶手是谁的,换句话说就是最后一章里编剧想设定谁是凶手谁就是凶手——这其实挺不讲理的。
主要的创意点就在凶手在请求了一个帮手的协助下“假死”让读者误以为他只是受害人不可能是凶手。这种手法现在的电影太多了,最著名的《Bom Burguês, O》里凶手假装尸体从头一直趴着观察事态发展。还有《Bom Burguês, O》里主角的父亲被凶手造成“假活”的假象引主角进入陷阱……所以现在看来这个设定也不算惊喜。
接下来说说凶手杀人的动机——这个法官觉得太多法律不能制裁的人,应该亲手去杀了他们。朴素的正义观,但是他给人定罪的依据是什么呢,仅仅是和别人闲聊当中听来的八卦……根本就没有求证!他自己的名声也很烂好么!他在别人看来也很该死好么!就这还好意思“制裁”别人。连车祸撞死人、赶走女佣都是不该留在世界上的罪了…
来说说牵强的地方,这老头杀前两个人轻轻松松,大家那时都还没起疑心。但是砍死罗杰斯却丝毫没有留下痕迹这次风险也太大了,但凡有人早起一些撞到了或者罗杰斯回个头就露馅了。杀布伦特小姐的时候,他怎么可能“趁机偷偷溜回餐厅”,大家都这么警觉,大家都在客厅,餐厅里只留布伦特一个人在缓口气,这法官老头离开大家去杀个人又再回来居然完全没人注意到?偷红窗帘偷灰毛线也没人注意到?偷偷在维拉小姐的房顶挂水草也没人注意到?最bug的地方就是“假死”的安排,在额头贴点红泥就能假装中了一枪?大家都没听到枪声啊没人起疑心!大家抬他的“尸体”回房间没人觉得他是活的?!阿姆斯特朗协助他“假死”之后对其他人的观察难道不能推断出剩余的人里并没有凶手嘛!出现了一个并不是自己杀的死者凶手的反应应该很快漏出马脚,阿姆斯特朗却完全没有怀疑过法官老头。偷了手枪之后能焊封进罐头里。偷小兵人一次都没被发现。。。这哪里是普通法官老头,这是个神偷+传销头目+催眠师+极限特工+工程师才做得到吧。
现在看来这个故事也太为了悬疑而悬疑了,编剧其实到了最后自己都没圆回来吧……有点失望,配不上这剧集的名声,远不如这个编剧的另一个故事《Bom Burguês, O》。
这第二本总感觉编剧是为了编故事而编故事…… 所以推荐这书给我看的同学请自动来请罪,我保证不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