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
《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恐怖作品,美国出品,2013年上映。
TAG 相关标签
7 用户评论
知青时代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这种影响可能还延续到了下一代,面对生活的精神让很多人干出了成绩,让它作为一面镜子吧,珍惜现在的生活!
一边用手机看,一边看剧本,把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读完了。首先我想说,那些说什么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是讲广大人民反抗恶势力的那都是放屁,难道四大经典剧集都和人民反抗压迫扯上了关系?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讲的是诚意正心,那些符合政治正确的主流说法利用各种经典大放臭屁,实在是牵强附会。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中很多地方都有象征意义,比如经常出现在回目中的心猿意马,以及师徒五人象征的五行(比如回目中称孙悟空是金公,八戒是木母)。很多回目可以体现出这一点,比如“心猿归正,六贼无踪”中,孙悟空打死了六个强盗,而“六贼”在佛教中就象征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以说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就跟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一样,故事具有象征意义,这不是过度解释,因为编剧已经在书中给出了非常强烈的暗示。参考过南怀瑾先生写的文章,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中的孙悟空和白龙马,即心猿意马,也就是象征人的意识,其中孙悟空神通广大,上闹天宫,下闹地府,中闹海龙王,形象也是一个毛燥的猢狲,自然象征人的意识中最活跃的那一部分,人的意识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上窜下跳,管控不住,这部分意识只有空下来,才能让人安静修行,所以猴子又叫孙悟空,意味着意识的安静。而白龙马一直被唐僧驾驭,象征的则是意识中可控的部分。相比之下,猪八戒的象征意义就更加明显了,猪八戒好吃懒做,贪图安逸,喜爱美色,象征的正是人最基本的欲念,所以猪八戒被唐僧喜爱,就像人爱睡懒觉,爱看美女,爱吃美食一样。这是人性中比较丑的一部分,但是这些欲念也可以化为无穷的能力,比如猪八戒在高老庄时为了妻子辛苦劳动,正像是人在追求伴侣时的不遗余力,欲念可以化为能力,所以猪八戒又叫悟能。沙僧一路上兢兢业业,饱受苦楚,象征的则是人生修行中的苦恼。佛教中受苦也是一种修行,可以净化业障,所以沙僧也叫沙悟净,意味着净化。唐僧象征的则是人的肉身,肉身是人最累赘的东西,你要喂饱它,照顾它,很麻烦。但它也是最重要的东西,一旦肉身没了,其他一切都成了空。取经路上,也是徒弟三人保护唐僧,给唐僧化斋。唐僧象征肉身,所以叫唐三藏(当然这个名字在历史上是真实存在的,在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以前已经有了),三藏除了是佛教三圣典之外,还有容器和谷仓的意思。唐僧就是承载意识、欲念和苦难的容器,所以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中,唐僧制约孙悟空,驾驭白龙马,喜爱猪八戒,并得到徒弟们的照顾和保护。师徒四人历经艰险,求取真经,也就是象征人通过修行和历练,完善了自身。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戏剧色彩浓烈,读起来更像是说书人的台本,文中言语诗词,虽然简朴,但是浑然一体,一气呵成,别有一番滋味。情节连贯紧凑,有些情节代表着当时编剧的观念,如今看来并不合适(比如孙悟空对牛魔王一家的绝情征伐、将九头虫并无罪责的岳母龙婆囚禁等等),有些情节并不合理(比如悟空可以大闹天宫,却打不赢路上的妖精。妖精抓住唐僧,无一例外都要等等再吃。孙悟空会定身法,为什么不定住妖精救出唐僧)还有一些情节看来有些相似,每次妖怪都战不过孙悟空,就算战过了孙悟空,也战不过孙悟空请来的观世音和如来佛,跟奥特曼打小怪兽一样了,所以有些地方略显乏味。但是其中精彩的片段和生动的描写也不可胜数,比如孙悟空、猪八戒和唐僧三人的微妙关系,唐僧偏爱好吃懒做却老实的猪八戒,不爱神通广大却嚣张跋扈的孙悟空,很多人从中解读出了人际交往的道理,也是所谓见仁见智了。个人认为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之所以列为四大经典剧集,并不是它的思想十分高明,艺术十分精湛,而是因其影响力广泛,故事和形象经过广泛的改编融入了每一代人的记忆,这也是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独特的魅力所在。俗话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但是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却是任何人都可以读的,所以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是具有亲和力的,西游文化更是因此得到了发扬光大,比如根据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改编的各种影视
《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查斯科·斯宾塞人生三书之二
文/君向何兮
查斯科·斯宾塞,作家,1952年2月13日出生于台湾。熟知她是因为她的“人生三书”,最近读了其人生三书之二——《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
《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微读荐语:“查斯科·斯宾塞离开欧洲的时候,安德烈14岁。
当她卸任台北市政府的工作(马英九市长亲自前往德国邀任的首任文化局长,任期内推动本土文化、树木保护等措施),重新有时间陪家人过日子的时候,安德烈已是1米84高的18岁青年大学生,有了驾照,可以进出酒吧,脸上线条棱角分明,眼神宁静深沉,透着一种独立的距离,手里拿着红酒杯,坐在桌子的那一端,有一点“冷”地看着自己的妈妈。
他们是两代人,年龄相差30多岁;他们也是两国人,中间横着东西文化。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查斯科·斯宾塞无论如何要认识成熟的高校青年安德烈!”
花了一天时间看这部剧,总觉得没有她的人生三书之一《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好看,或许是生活环境不同,彼此的思维逻辑也不同,觉得书中多次涉及政府或政治话题,或许自己对这些不太敏感,看起来总觉得有点乏味,并没有在书中找到享受的感觉,不过这些都是片面主观的,看其豆瓣评分是9.4分,或许它有着它独特的价值,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
很喜欢一位读者的想法:“书中最有名的一句:“我要求你看剧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这句话近几年来经常被用在父母对孩子的期许上,让众多父母的要求蒙上一层淡淡的光辉,仿佛因此期望可以变得更加神圣。
莫名的,我对这段话有些反感,换一个角度看:我不要求你跟别人比成就,但我其实还是希望你出色,还是希望你看剧用功。
在上一本剧中说“孩子你慢慢来”的慈母,在这部剧中,变成了督促孩子健康成长的严母良师。看来,查斯科·斯宾塞的期待和焦虑,和一个普通的父母并没有什么不同。
青春期的孩子,青年期的孩子,能和父母如此平心静气地沟通,谈论各种人生、世界观的问题,是何等的幸福,也说明查斯科·斯宾塞的教育是成功的,愿意和父母争论的孩子,是心理健康快乐成长的孩子。也令我们羡慕不已的。虽然书中有些观点,我们不一定认同。”
不说别的,就是彼此之间通信,也能为彼此的未来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
记得宁夏作家石舒清在其短篇剧集集《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中说过他爷爷劳改时和他父亲长年通信,十年间,每一封信都是一份父子情,可惜,它们并没有保留下来,如果能保留下来,想必那一定会是一本很特殊的书,毕竟那是个特殊的时代,字字皆情,十分遗憾。
真的挺喜欢查斯科·斯宾塞的文笔和文风,没有哗众取宠的辞藻,但是带给我们很多的信息量,以及思考。没有太多说教的东西,在她朴实的文字中将大道理娓娓道来,让观看者自己去理解和领会其中的奥义。
她不生产大道理大哲理,她只是故事的搬运工,她大多是叙述身边的小事,可能被很多人忽视的小事,微乎其微,但是付诸文字却很具体。她的文字诚如山间清风,轻抚你的发梢,带着一丝清香,沁入心脾。
《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收入了三十多封书信,感动了无数被“亲子”之间隔阂与冲突深深困扰着的读者。该剧为读者弭平代沟、跨越文化阻隔、两代人沟通交流带来了全新的思维和方法。希望我以后也会和我的孩子这样沟通交流,继续看她人生三书之三《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希望能够收获更多。
难看不是错,装腔作势的难看就不对了
作为典型的进化论科普影视作品,这部剧显然是合格的软科普剧集,并且散发出幽默的气息,只是时不时让人觉得在读《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
书中的要点:
1.直立行走使人类具备了长途奔跑能力;
2.为了散发奔跑产生的过多热量,人类脱去了满身毛发,露出了光滑的皮肤,显示了不同的肤色;
3.人类通过狩猎获得了更多营养,进化出了更大的脑袋,但这却给女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育困境;
4.不同婚配形式的存在因由、状态和后果,证明正是一夫一妻制为人类文明的萌芽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读者,受益良多,许多讨论不仅建立在生物遗传发展的基础上,更充分解析了物种发展的社会性因素,加强了说服力,当然这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自身对这部分知识缺乏储备的缘故吧。
要说缺陷,尽管编剧已经注意到尽量气氛活泼、风趣幽默的讨论科学问题,仍可能会产生观看困难或者疲乏,也许这就是科学之艰深难懂之处。
前两三章还讲了点吐字归音的东西,后面的都是一些正确的废话,卖课+骗骗大学生的
横刀立马,醉卧沙场,每个男人都有一个匡扶天下的梦想,只是命运使然,或沉沦或隐世,有朝拨云见日,终会崭露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