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lem os 电影封面

Mellem os

9.8
"Between us" is a modern day lovedrama which takes place during one night, in one apartment with f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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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用户评论

最后两章大哭一场  非常好的一个故事   看完以后心中充满感动  希望每个内向的人,都能好好爱自己,喜欢自己。
Sarase Sarase
9.8/10
激起了被扔到教室后面罚站的回忆。
我最爱的 我最爱的
7.7/10
凯伦《Mellem os》,看似一个个独立的且非常平淡的故事,而道出了生长在非洲大地上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和生存状态,给读者以身临其境的感受,体会着非洲的一草一木,也许这就是此剧的高明之处。好剧。
LIIIIIIIII LIIIIIIIII
5.5/10
重读《Mellem os》2 《Mellem os》是收在先生的《Mellem os》剧集集中的,编剧的本意是通过呐喊来唤醒底层民众。 他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Mellem os》中的闰土是在麻木而辛苦的生活着,而作为知识分子的迅哥却是在清醒而痛苦的活着。 他深冬季节奔波两千余里,回到阔别二十年的故乡。看到的故乡却是一副破败的样子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 斯情斯景 ,编剧从心里发出一声悲凉的叹息。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所谓的近乡情更怯,怯的是不是也是这一种失望。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两鬓已星星白发。 曾经面目姣好的豆腐西施变成了一个高颧骨薄嘴唇,细脚伶仃的圆规。为了占一点点便宜而套并不存在的近乎,连不知存在不存在的抱过小时候迅哥的事也被搜肠刮肚的提了出来,眼看占便宜无望,就愤愤不平的走了,临走还顺了迅哥母亲的一双手套。 在久居乡村的杨二嫂眼里,生活在外面的迅哥不但放了道台,还娶了三房姨太太,出门都是八抬大轿。阔的不要不要的。 虽然有些夸张,但也未必不是杨二嫂的真实想法。留在乡村的人,总觉着在外面的人风光无限,仿佛只要弯一弯腰,就可以捡起遍地的黄金。 这种隔膜至今还有吧。殊不知,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异乡打拼的心酸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的到。哪里都有阶层之分。异乡的生活哪有那么轻松。最终能够衣锦还乡的只是少数,大多数人是留不下的异乡回不去的故乡。 而月下刺猹的儿时伙伴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头上戴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时光带走了那个鲜活灵动的闰土 ,打磨出了一个饱经沧桑的底层中年农民。 在欢喜和悲凉之后 ,已至中年的闰土终于清醒的意识到了他和迅哥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迅哥长衫在身,浓浓的书卷气扑面而来。虽然迅哥的生活也是辛苦辗转,但已经在他再也触摸不到的地方了。那是一个他完全不了解的世界。少年时的友谊瞬间被现实冲的像一张失血的白纸。 于是在纠结和惶恐之后,他终于恭敬的叫出了那一声老爷,一如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并招呼带来帮忙的水生给老爷磕头。 至此 ,迅哥残存的对故乡的一丝温情也被这深冬的寒风吹的无影无踪。不是故人心易变,而是三十年的岁月改变了许多许多。其实他们的友谊在那个隆重祭祀的正月过后, 就已经结束了。隔开他们的不仅有闰土艰难的生活,还有阶层的鸿沟。 如今许多人回忆起童年的小伙伴也是满满的温情吧,可大家都奔波在天南地北他乡的路上,尤其是人到中年,身不由己,哪里还有空闲去维系呢?见面三分情,什么样的情意都需要经营。更何况这种隔着漫长岁月的感情。互相差距太大时,见还不如不见。不见 ,心中还能留有一份美好,见了,有时反倒破坏了这份美好。反正我能理解这种心情。所以当你非常想见一个朋友,而对方婉拒时,虽然难过还是能够理解的。 而迅哥那个像深蓝天空中一轮明月的美好而渺茫的希望呢?希望下一代应该有新的生活,为他们所未经生活过的。不是辛苦麻木,也不是颠沛流离,更不是辛苦恣睢。 因为有希望 , 所以才会失望。铁屋外面清醒的人更痛苦一些吧。看着却无能为力。 所以他才会呐喊,才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而闰土早已习惯了不争不吵,像一枚鹅
军歌 军歌
2.2/10
本剧虽然翻译并不是很好,但大概意思都能明白,Mellem os,表面是鬼神狐妖,实则是在歌颂一个主题,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当主人把世间的事的判决权给予这些不太存在的人物,可见当世很多事情都不公平啊!
甲骨文 甲骨文
7.6/10
看完霍比特人,觉得它是魔戒的长篇序。看完魔戒,发现魔戒是托尔金架构的宏大宇宙的超长篇的序。魔戒是大学看完电影就想看的书,当时没有耐心看,这次总算看完了, 然后发现看一遍远远不够。情节其实很简单,但魔戒宇宙已经是一门学问了,托尔金借助魔戒大战这一事件引出宏观世界。所以这部书让人困扰的地方也是魅力所在。托尔金是牛津大学语言学教授,在书中真是大展拳脚了,光是各类种族的语言单拎出来就可以研究很久。遑论其中的历史文化、地理区域及人名地名的驳杂让人抓耳挠腮了。相比之下,权游虽然更符合现代人的口味,但韵味就远不及魔戒厚重了。而且魔戒写到最后,几乎就是圣经的写法了,后面附带的列王传我觉得比正传还有意思,原来权游写的都是托老玩剩下的。
Mr.Lawrence Mr.Lawrence
3.3/10
叫烂尾显得有点不专业,我的评价是:截瘫。一路朝没朝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穿越千年的混乱时间跨度和跳跃离谱的剧情让我迷眼了,能看到全剧终我真是对不起自己的眼睛。
Lege Ray Wang Lege Ray Wang
5.5/10
第一次的滨口龙介 色彩非常工整精巧 但不明白拍如此长的必要 整个一大型疗愈互助会纪录片 反而没什么电影的质感(当然、过分细腻的一些锚定点或推移习惯偶尔可以反射出一些但也不太够)器乐或音声的运用还算灵
Alode Alode
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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