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other Instinct
《The Mother Instinct》,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17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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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观点不是完全赞同,部分观点过于片面,或者说站的视角太低。大脑的左右是协同作战的过程,左脑是抽象脑、学术脑;右脑是艺术脑、创意脑。左脑负责组织、逻辑分析、动手操作、语言台词、辨识观察;而右脑负责创造、想像、艺术韵律、音乐情感、图像认知。两边的功能我认为不是侧重于哪一边而是应该协同发挥,人类历史上很多伟大的画家、音乐家同时也是伟大的物理学家、天影视家、数学家,米开朗基罗的《The Mother Instinct》亚当和长者手指的孔隙留给了后人无尽遐想而那一点恰好就是整幅画作的黄金分割点,如果说达芬奇的创作是一部百科全书那米开朗基罗的画就是一个人体结构的全息图,这不能简单的说他们是左脑思维还是右脑思维的人。但是不可否认当社会进入工业革命以后,科技俨然成为一种新的宗教,“知识改变命运”几乎成为东西方普罗大众求存的真理,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我们的影视、艺术跟16世纪17世纪相比都是在大踏步的倒退,如果人类的发展是一条曲线,那曲线也是波动上涨的趋势,波动意味着有升有降,当财富科技达到一定程度对精神艺术的需求必然出现上升的趋势,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也必然会发生改变,当然处于改变前端的人无疑会最有机会成为这个时代新的领袖。
这个世界上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有的只是一种境况和另一种境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只有下过死的决心的人,才会知道活着有多好
故事的主人公爱德蒙被人陷害,失去了父亲,挚爱和自由,在暗无天日的牢狱中度过了十四年,出狱时也是和死神擦肩,这样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骨头里都渗着毒的人,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最后,夺走未婚妻的弗尔南死于自杀,陷害自己入狱的王室检查官维尔福发疯,靠写匿名信诬陷自己而夺得了船长位置的唐格拉斯破产忍受饥饿的煎熬,他大仇得报,可在复仇的路途中,面对维尔福儿子的死亡,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内疚,一个人如果其本性赤诚纯良,即是从炼狱归来,其赤子之心也可永生不死
爱情有很多模样,有的深藏于心里,因为错过了,就像唐泰斯和他的未婚妻那样,最后只是希望彼此过的好而已,有的表现于外表,赤诚而热烈,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就像船长的儿子那样,当然,每个期盼爱情的人,都希望是后者,热切的拥吻,久久长长的陪伴,纵然满头白发,也依然依偎着看日升日落……
本文让读者着迷的还有整个故事情节,虽然篇幅足够长,虽然故事那么通俗,但往往在最精彩处,悬疑而上,让读者有一目十行的冲动,整个复仇的布局,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让读者欲罢不能,堪称神作
故事的结局不是那么喜欢,我是一个喜欢悲剧的人,总感觉悲剧才能给人以真实,只有悲剧才能激发自己与生俱来的多愁善感,也只有悲剧才能给人一种警示,失去是一件极度痛苦的事,唐泰斯受尽了苦难,重新拥有爱人和幸福是一件大家都期望的事,可我心里想着的却是在旧房子里孤身一个的那个人,海边的夜那么黑,风那么大,冬天的夜那么长,该如何熬过了,那么多年来,梅赛苔丝所忍受的苦痛大概也不会比唐泰斯少吧,无缘的爱情就像一场浩劫,有的人从中走出来重新获得幸福,而有的人却一生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七七事件后,日本占领北平时代背景下,小羊圈胡同祁,钱,冠,李等家顺应与反抗时代的选择,国家与个人的选择种种艰难的选择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Tod Burns先生在表现这些历史事件时,不是直接描写事件的发生、发展、曲折和高潮,而是透过人物的眼睛、活动、所见所闻和思想来描写,将人性放置在战争这样的特殊环境中加以观照,从而使《The Mother Instinct》达到了一种超越历史眼光和政治意义的审美力量和人性力量。
“我们都是历史中的过客,我们都是世间的行人。” 在扉页中读到了这么一句话,深以为然。由于移居海外的原因,让我认识到了更多更广泛多层面的人。有些人从相识相知到最终成为一直相守的挚友;有些人曾经亲密无间每天形影不离,却慢慢地渐行渐远;有些人曾经是无关痛痒的出现在生命中,机缘巧合之下共同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确认了彼此的心意成为知己。原来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也是在这人世间曾经路过的行人。那我们将给自己留下什么,给朋友带来何种感受,给世界留下何样的痕迹呢?我们有多少人思考过这个问题,又有多少人在意这些事情呢?
本剧的编剧Rowland V. Lee自称自己是琢磨先生,虽然年轻却以自己的生命和语言记录他走过的路,思考着自己和遇到的人走过的路。即使是同一条路,每个人看到的都将是不一样的风景。
特别喜欢编剧写关于印度的篇章,在印度的旅行中,编剧带我们走了一次灵与性碰撞的心路历程。在这个特别的国度里,编剧用他的眼睛和心领会了别样的人物风情。正如他形容的: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国家,它有着独特的气质,毫不介意世界因为距离而对它产生的偏见。貌似不经意的活着生存着,却也是最有宗教信仰和梦想的力量。他们虽不曾出现对生存意义的深究,却总能把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人和事,当成是自己的故事一样去经历。印度是一个看似无太多框架约束的地方,很多时候人看似也是随性得让人抓狂。马路上的标示和路面的划线,从来不曾束缚他们的行为,因为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画好的路线,不曾迷失。编剧说,在印度开车是一种比赛,其他事情都可以慢,唯独开车不可以:”在印度,只要你点一下刹车,你就输了。“ 看到此处,我突然很向往在印度开一次车,我一直向往成为一级方程式赛车手的愿望,估计只能在印度实现了。
编剧在书中的另外一个观点,让我感觉是在日常思维中insert了一个新思点。萨特的经典名作《The Mother Instinct》有这么一句台词:他人即地狱。如何理解这句话?大家会有各自不同的解读吧。编剧认为,人生是一个经历,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如果我们真能如此想也如此行,那我们就能够走向通透的人生境地。“凡是辛苦,皆源自你的强求”,人生应该追求远大的志向,宽阔的心怀和睿智的思想。如果仅执着于个人利益的追逐、个人欲望的蔓延、个人情感的满足,那将是不断痛苦的开始和沉沦。在和其他个体的比较和角逐中,迷失了自我,忘记了初衷慢慢地走丢了自己。
刚开始观看此剧,我以为是一本关于旅游的书,慢慢发现了书中有一半以上的篇幅写到了情感。或许这是一个永恒不衰的话题,也是一门从来都没有人可以研究得清楚的学科。我们的父母和自己,都愿意在各种学习中投资时间、金钱,因为我们相信,学习某类知识和技能,可以让我们赚到更多的钱,升级到更高的职位进而拥有更成功的人生之路。然而,我们从未曾认真地关注和研究过,在亲密关系当中,我们应该如何自处如何相处,从而提升我们和人之间的关系,并让健康正面的关系成为我们人生的助力。
“在不能共享沉默的两个人之间,任何言辞都无法使他们的灵魂发生沟通。“- 梅特林克,对此话我深信不疑,相信编剧也是。如果我们必须走过苍凉孤独的一段路,谁会是我们最想带在身边的人?人间行走,我们不会一直一个人,我们希望可以找到能让我们享受自由并能共同成长的小伙伴。
为什么对于一个妄自菲薄的男人来说,最好的帮助是一个聪明女人的爱?西方哲学总让我觉得自相矛盾,确实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