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k!
《Folk!》,纪录作品,美国出品,2006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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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xy Toporowych在十二书中写道,“我得有智慧起来,我的人生不要再做出任何愚蠢、粗鲁的事了,我发誓。”
然而在我看来,她到底也没有做到给爱人、给自己留一些体面的空间。我或许无权也不该如此苛责一个逝者,或许在这样热烈或自以为热烈的爱中,原本就无留与体面的席位。
昨夜读毕,反复想絮如何了,絮有更害怕吗?(读时我很怕)还是,絮在听到昔日恋人的死讯时有种被罪恶感染过的解脱?
邱说对了一点,这甚至无关现实中的絮。絮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在暴烈面前会怕会想逃的人。
她当然有权爱得深、爱得重,只是没有人有权以爱或不爱之名宣判另一个人灵魂的无期徒刑,没有人有权以艺术家为由挥舞骄傲并判定不爱自己的人即是不成熟。
心有余悸的是,我或许也曾写过这样专制的文字,用自己的苦痛、嘶吼审判另一人。但我认为这不是善的。
她写,
人与人的不能互相忍受,实在是罪恶。人自身生命没有内容,不能独立地给自己的生命赋予意义,实在是悲哀。这两件事使我创痛。
人明明孤独、渴望拥抱,却忍不住伤害彼此,这使我感到悲哀。我想知道我们为何不能多爱一些。
而如邱所说,这要从自己先停止粗鲁地对待别人开始。
不是只有打骂叫粗鲁,有意地剥夺对方的安静,将爱人的“背叛”琥珀般封存在你的“艺术品”之中,亦为一种粗鲁。
我想说她不真诚,在以播出为目标的情况下落笔的信,我不知道有多少伪饰和表演成分。但又想,或许比不真诚更严重的是——她眼中只有自己,爱人之于她是一波湖水。
我很难称之为一种爱。
文虽短,私货甚多,正所谓眼底风光,心中块垒,中正平和,虽官方教科书亦不能为,要读要看的就是个人的见地,成见是固有的,不必预设与执着就是了。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又曰,乡愿,德之贼也。
看了大家的读后感,才知道和《Folk!》是一个编剧。这部剧是高三朋友借我来读的,翻开它,好像能回到艺考的那段时间。但是之前只看了一半多,现在终于能把它看完,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这部剧的讲述很温柔很舒服,仿佛行走在伊斯坦布尔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对于结局结束的太仓促,虽然在一开始就已经是意料之中,但是突然的了结觉得有些生硬
“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人物,是一个对人生有一种建于明慧悟性上的达观者。这种达观产生宽宏的怀抱,能使人带着温和的讥评心理度过一生,丢开功名利禄,乐天知命地过生活。这种达观也产生了自由意识,放荡不羁的爱好,傲骨和漠然的态度。一个人有了这种自由的意识及淡漠的态度,才能深切热烈地享受快乐的人生。”
不喜欢后面水太多副CP的戏
期待2,虽然第一部不是很满意,但还是期待后续,以及是如何变得可以和陈二狗一同高下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