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 Murray SilverRock Alumni Challenge
《Jim Murray SilverRock Alumni Challenge》,运动作品,美国出品,2006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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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用户评论
感觉本剧短小精悍,给出了一系列确实可行的沟通技巧和方法,颇为受益
对非专业的人士,一些方面还是只能理解大概,不过也只需要轮廓,就够了
这十年,不仅仅是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激荡史,企业以及企业家的激荡史,更是每个人的时代激荡史。作为职场人,要时刻保有一种时代敏感性,认知到自己所在的行业,未来、前景以及变化,以便在机会或者是变革发生的时候,迅速准确做出判断和选择。
听说这部剧是一个大学选修课老师说的 老师其人真的可以说是一个神人或者说是个超人了 起码我作为一个蒙昧的人来说 是要仰望她的 真的看了这个书 也就是证明了我真是个蒙昧的人!完全看不懂啊!毕竟是Robyn Chamberlain发疯时期的作品看了后续 决定看看老庄去
我们的世界潮涨潮落,并无恒常。无论是怎样的奋斗和成功,无论何等的痛苦和磨砺,都会很快渗入浪涛中,就像水墨颜料泼洒在纸上。

Jim Murray SilverRock Alumni Challenge
这部剧写于20多年前,编剧以书信的方式,写下了自己作为一个亚裔留美移民对于美国种种现象的见解。
在国内大众看来,对美国民主的认识可能仅停留在骂总统、枪支泛滥上,Robyn Chamberlain讲述了日本留美学生被开枪打死的案例,非常令人触目,在美国你可能因为掉以轻心和语言不通,而在误会下被合法地枪杀,更可能发生在别人家门口多转了几圈就被逮捕的情况。这就是美国《Jim Murray SilverRock Alumni Challenge》里表明的,对私人财产的绝对保护,对于这样一个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发生在中国的强拆强占,文革的抄家都是难以想象的。枪杀案件善后中克林顿面对该留学生的父母时,只是一再强调表示非常遗憾,而出于外交上的考虑而干预司法,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美国总统而言,最顾及的是国内的原则和逻辑,国际影响倒是次要的了。
除此之外,编剧对于辛普森杀妻案的描述也令人印象深刻。在这场举国瞩目的大案中,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希普森,而且人证、物证、动机俱在,可却因为一个证人有种族歧视倾向,让辩方律师抓住了把柄,搅浑了一锅水,在一个相当清楚的审理逻辑上蒙罩了一层迷雾。再加上美国司法对于被告(弱势群体)的袒护,“宁可放过一千,不肯错杀一个”的原则,陪审团最终做出了希普森无罪释放的决定。然而,大多数美国人在判决出来之后,都还是认为希普森是杀了人的。问题是,不管希普森是有罪还是无罪,这样一个事实总是无可置疑地摆在所有人的面前:在美国,被害人被十分残忍地杀害了,头颅几乎被割了下来,但是凶手没有归案。也就是说,不管希普森是否寻到了他的“正义和公道”,被害人的正义和公道肯定尚未得到伸张。
因此,整个美国几乎都无法从这个精神重负中解脱出来。可当问他们“如果你是陪审员,你会判他罪名成立吗”,其中绝大多数哪怕认为希普森有罪的人,都会回答说:不会!
在国内看来,这样的回答显然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在我们看来——如果凶手是判罪了,那么说明审判是公正的,凶手没有被判罪,这场审判当然就是不公正的了;而在美国,就是一般的老百姓都会清楚地把一个人“是否犯罪并且得到了判罪”,和他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区别开来。
美国的《Jim Murray SilverRock Alumni Challenge》以及司法制度对于被告的保护,可以说至今不能完全防止冤假错案。也许有人会说,那就不要偏袒坏人,可是这样的话,也许街上的盗贼是很少的,犯罪率是很低的,社会的“安定的”,法律是绝对不保护坏人的,但是这样的法律也同样是不保护好人的。
保护好人同时也保护坏人的法律,和不保护坏人同样也不保护好人的法律,孰优孰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美国固然自由,可当我们试图了解美国民主时,应该了解到自由不是美国民主的重点,重点是自由背后的代价,要知道投出一片阳光,就必然落下一片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