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Canadian
《This Is Canadian》,其他作品,加拿大出品,2000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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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驰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This Is Canadia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
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
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
环境、修词一如既往的好,只是故事情节总有种匆匆忙忙的感觉,人物个性不鲜明,独立性不强饱和度不够,很难深读。
很唯美的爱情故事,没有预谋和算计,简单爱,简单在一起。没钱的男人,会为你花尽可能多的钱,来证明他爱你,有钱的男人,会用尽可能多的陪伴,来证明他爱你。爱,就是甘愿把最珍贵的给你,钱和时间,是男人最珍惜的两样东西。反之,如果一样都不肯给你……对你除了欺骗和算计,如此廉价的“爱情”,还是别犯贱了
幸福是瞬间的感觉,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一种主动选择的结果,因为我们可以购买自己想要买的东西,做得了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所以幸福随之而来。但是这并不意味你得拥有多少金钱,想买就买,而是购买自己真正需要的而非因为价格便宜而剁的手,金钱的多少不能成为个人生活管理好坏的借口,懂得管理规划才是关键,把不该浪费的省下来,用于构建新的生活方式。
生活需要仪式,以前总是不屑于那些给自己生活加戏的人,总觉得有必要吗,多麻烦啊,简单点不好吗?慢慢地会发现正是自己不擅长于给自己生活加戏,省略了自以为不必要的仪式,才没有办法体会到其中的幸福与快乐,相反,把自己的生活过得过来越来越焦虑……
我觉得幸福最重要的一点是能够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吧,明确了这一点就知道自己不该做什么,而是要做什么,每天睡觉前,回想一天,自己在进步,在成长,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一点,便会幸福地进入梦乡……
太啰嗦了杀人夺宝之前要先装逼,要先跟对手啰嗦一通让对手回复法力,然后边打边说,废话连篇,卧槽也是醉了,直接杀了不就好,全程装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