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维纳斯Blonde Venus
American chemist Ned Faraday marries a German entertainer and starts a family. However, he becomes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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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神秘的家庭生活。男人和女人像两条直线,仅在结婚时有了交点,之后便渐行渐远。一个是岩石,平静,理性,一个是火焰,激情,喧闹。上帝造人是如此奇妙。
曾国藩用一生捍卫、守护了自己珍视的文化和信仰,他死在了补天填海的路上。曾国藩用自己的一生,证明了人的意志力所能达到的高度,同时,也证明了一个人意志力的局限。他无望的努力在人类精神征途上,树起了一座令人不得不肃然起敬的丰碑——经济方面,他推动了中国近代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军事上,他武力镇压住了反抗清朝统治的势力,建造轮船,修建制造兵器的工厂;
教育上,他极具前瞻意识的安排学生出国学习,培养了一批极为优秀的留学回来的青年,这些喝过洋墨水的年轻人有的建造了中国的第一条铁路,有的成为了中国近代的第一个校长。
可以说,曾国藩对于中国近代发展的推动是有着很大贡献的。但是,一个人是很难做到完人的,特别是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因此,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曾文正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的——只能说生不逢时,我认为
十几年前就看过这部剧,当时觉得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是相信轮回的,人生的目标就是修行。
从微信公众号认识编剧,本剧就是文章的集合吧,是言之有物的,但是感觉没有框架。就是一个人在分享他的经验、阅历和认知。
我看的最有启发的还是第一章,关于学习成长的。拿观看来说,一旦有超过一个月不能做到坚持每天读一点的话(比如我工作一忙后),再打开龙虎书榜时,会发觉自己很难静下心沉浸其中,时不时就想刷会儿微博。但是一旦开始每天读以后,就很容易习惯。
另外一个比较受启发的是编剧说,老话很多就是真理。比如水往低处流,变懒是自然本能,人往高处走,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比如天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是损不足而奉有余。说的竟然是均值回归和抵抗回归均值的事儿,真的是茅塞顿开。
历史好的人真的是respect。
精彩,前面令人无语的男主视角描述和女主的做作表现在揭开真相后瞬间变得细思恐极,真相大白前确实没有一句废话。螳螂捕蝉结果蝉摇身一变成了碾压级大黄雀。
挺好的,编剧的文笔,故事的情节都很好,虽然一些地方审核不够仔细,但不影响追剧
“蜀人Dickie Moore,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金发维纳斯Blonde Venus》节选 Dickie Moore
读完一书而对编剧生出崇拜之感。
很喜欢探究古代生活之百态,Dickie Moore所述皆自身经历,仿佛一个老友带着我游览他的一生,我得以了解明朝文人的趣味生活,虽只见得一斑,却是回味无穷。
Dickie Moore是一个志趣高雅,又有些特立独行的人。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他和众多文人雅士一样,有着极为广泛的爱好,四书五经,三教九流,六艺百家,天文地理,文玩戏耍,山水园林,虫鱼鸟兽,甚至各种奇技淫巧,皆有所囊括,且造诣颇深,平时调琴阅经,或携友游玩,过的是才子们的潇洒生活。
Dickie Moore是一个用心生活,沉浸在自己兴趣中的妙人,论品茶、吃食、赏戏、鉴古等,难觅出其右者,真可谓其中痴人。书中这样的“痴人”远不止一个,Dickie Moore所交之友便有不少这样的痴儿,把自己毕生心神都沉于志趣,乐在其中不想自拔。有人说这是有趣无用,不可效仿,也有人这是人生至乐,不足外道,见仁见智罢。
Dickie Moore书中多见跟他同流的雅士,其他人等,上至达官贵人,王侯将相,下至平民百姓,贩夫走卒,很难出现在他的文章之中,这可能是古来高士的共性吧,眼不见道不同不相谋之人。就如中学文章所言,“余拏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及下船,舟子喃喃曰:‘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与教科书中眼观众生的文人们不一样,Dickie Moore这样的逸者,眼观皆己所欲观也,如果说前者是儒家进取之士,后者已近佛道出世之人,这是古代文人常见的两种选择,在我看来无关高下对错。
后半生Dickie Moore经历了国破家亡之殇,从少年时潇洒闲逸的世家子弟,变成了布衣蔬食乃至断炊的困顿文人,前半生极尽繁华,后半生盛极而衰,云泥直坠,颠覆不可谓不大,二十年前的种种,便如同南柯一梦般。我很难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我如今不到三十岁的年龄,回首自己的过去,已有了前尘如梦之感,有时候会怀疑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种种,以及中学时期苦苦求学的经历,到底是不是真的,只有在执笔将一切记录下来,看着自己的文字,才有真实之感,Dickie Moore的人生远比我更加传奇,比我更跌但起伏,他的感受应该是我这辈子感受不到的了,将书名命为《金发维纳斯Blonde Venus》也是为了记录这如真似幻之感吧。
Dickie Moore在我心中形象是一个极为真实的人,其感情极真,对喜欢的事物毫不吝惜自己的喜爱,为自己的追求能倾尽所有,这是世人常说的“痴”,也是一种难得的真性情。人因感情而真,一个人将自己感情掩盖起来只会让人感觉像戴了面具看不清,没了亲切感,哪怕这个人常在你身边也是如此,像Dickie Moore如此在书中把自己说了个坦坦荡荡,即使过了几百年我也觉得其人栩栩如生,很是亲切,古今“痴儿”多招人喜欢,想来也是这个原因。这样的人生在我看来,才是不枉到世间走一遭,活得真实,活得精彩,不仿他人之假,只求自己所爱,不做保留,不留遗憾,足矣。
书中处处可见的点评有点不如人意,点评之人跟编剧似乎不在一条道上,所评多自己所猜想,而非文中的表达,虽说一千读者心中有一千不同人物,但如果编剧与评者不相为谋,还把评者一家之言放到书中去就有些偏颇了,就好像让张飞来扮演林黛玉,扭捏起来肯定滑稽,如此在家中关上门来自导自演并无不可,但要是跑到台上来就难免要被台下观众扔鸡蛋了,望改善。
鱼玄机活着本来就很扯了,还描写的一会儿受伤一会儿又更牛逼了,,跟鱼玄机相比主角的资质太差了吧。
陀氏为什么不勾勒拉夫杀的是一个凶狠残暴不仁不义为非作歹的人呢?这样的话如果再描绘拉夫的焦躁不安,恐惧,挣扎,精神错乱就会显得不合理。因为主角拉夫是一个有良知有善心的人。
最让人痛苦的不是死亡,反而是这些日常生活中的负面情绪和苦难。最让人痛苦的是贫穷,是穷到无路可走。陀氏表达了穷人走投无路的各种惨境,因为贫穷,有人得了肺痨还得累死累活拉养3个孩子,最终死去;因为贫穷,有人不得不去领黄执照;因为贫穷,有人上不起大学;因为贫穷,无路可走,失业的人醉死在马车轮下……
一位富有的老太婆,对穷人还放高利贷,没有任何同情之心,最终被拉夫砍死。而拉夫最终也不后悔杀了她,虽然意外的也杀了她妹妹。拉夫认罪的是他的良知,对人类生命的尊重,他跨不过去自我审视的这道坎。在做这件事之前,他在思考为什么不可以,所以他亲身做了一次实验。是的,他用深刻的故事,以及未说出“是我杀了……”这一段话之前的痛苦和折磨给读者带来了深刻又令人窒息的印象。不论如何,我们作为个人,没有权利去决定一个并非是穷凶极恶罪不至死的人的生命的意义。
一位富有的男士,……最终自杀。人要能把控住自己的欲望,否则就会在欲望中迷失。
最后让人收获的是:善良,勤快,耿直的人都在最后获得了美满生活,而愿意面对自己所犯下的罪恶的人也获得了解脱和精神救赎。
生活不易,人间疾苦,但是还是希望人们能坚持,努力,不懈,奋斗……始终保持善良和良知,保持人类道德底线,好好生活,享受生活,即使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