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the Bird
世界上最后的一只鸟,本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有一天却不幸被人类抓住……在鸟的内心世界里,只有蓝天白云和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然而…………荣誉奖项:立陶宛维尔纽斯国际动画电影节竞赛单元,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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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肩并肩地走路本身就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你微微地笑着,不同我说什么话。而我觉得,为了这个,我已等待得久了。
我实在太爱俄罗斯了!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因为战争还有国内的形势让这片土地满目疮痍,甚至一度人们生活的水深火热。“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这些极其聪明的作家们,哲学家们,思想家们强悍浪漫,甚至可以说波澜不惊。让我们领略到这种沉重的智慧,深刻的痛苦,没什么挨不过去的,懂又怎么样,不懂又怎么样,对抗没有好结果,顺从也不一定有好结果。上一秒还在为冒头的暧昧内心打鼓面带笑容,下一秒兜头一盆凉水让人瞬间清醒。
鸟the Bird,顾名思义,就是为这些身患绝症,生了癌的人统一管理治病的地方。你是曾经的高干也好,劳改犯也罢,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二十六岁的高材生。只要生了这病,命运就是公平的,被病痛折磨,被死亡折磨,被腥臊恶臭的屋子环境折磨,被三教九流的室友折磨。
印象很深刻的一个情节,十六岁的少年焦姆卡要被截去半条腿,十七岁的少女阿霞要被割掉一个乳房。在阿霞要做手术的头天晚上,她呜呜哭的跑去跟刚截了腿的少年哭诉。刚来的阿霞意气风发,明媚动人,以为自己就是来做个检查就走。现在的阿霞面黄肌瘦,衣衫不整,她觉得人生已经完了,没有了乳房,她甚至怎么去游泳呢。她让焦姆卡看甚至亲她的右乳,十六岁的焦姆卡非常激动,非常享受,这简直就是珍宝。然后翻过一页,编剧直接说,今天是珍宝,明天就要丢到垃圾桶里。我的心咯噔一下,少年的腿,少女的胸,哪个不是珍宝,都成了垃圾。难过的无以言表。年龄增长了,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就是恩赐,哪怕不美,也会非常爱护。
有时候我是那么清楚的感受到我身体有什么,就是说,我身上并非全都是我。好像有一种很难被摧毁的,十分崇高的东西在!似乎是一种宇宙精神的一小块碎片。
我们要好好保护自己心里那头乖戾的小兽,那是我们最真诚,最宝贵的东西。
很深刻又不难读的一本剧,超级推荐
伏特加能治百病,乌拉!🍻
啊啊啊~超喜欢你的书的(☆_☆)最近咋了,自从骷髅扑街了后好长一段时间没写新剧了,我桑了.呜呜呜呜我
游戏与其他东西一样,只是工具,怎么用决定了其价值。游戏思维打开了一条新的路径~~
每个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茧里面是一颗千穿百孔的心。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坚强,直到你除了坚强外别无选择。路,只能靠自己一步步地走,钱,只能靠自己分地赚。看清了人情冷暖,尝遍了世事心酸。赖的时候,学会了独立。没人心疼的时候,学会坚强。把微笑扬在脸上,把委屈藏在心里。最后修炼成一个百毒不侵的自己。但越坚强,越不被体谅。越假装若无其事,越容易遍体鳞伤。如果有人依赖,谁愿意咬牙硬撑。如果有人心疼,谁愿意强忍眼泪。你也想有一个人,为你遮风挡雨,陪你风雨兼程。
愿你学会坚强,但不必逞强,愿你无需有人疼仍有幸被人懂。
(喜欢抄写东西,喜欢看自己过的每一天在本子上永远地记录下来,也喜欢打字,喜欢看自己的想法随着光标变成好看的字体,喜欢仿宋字体,也喜欢楷体,我的字什么时候才能写成楷体字啊)
强迫自己以后都要写剧评,不然一本剧读过很久以后忘得太快了,也是我这个记性。像《鸟the Bird》,也就两个月之前读的,现在居然只能记得故事大概了。
看的第一本民国时期的书。想读的书一大堆,书架上已经摆了快两本,但是也急不得,再急也得一本一本看,这就体现了网剧的好处,可以存好多想看的。以前不喜欢网剧,觉得没意境没情调不文艺,但自从朱同学给我推荐了龙虎书榜,我就爱上了这个App,毕竟我还买不起两百本剧,也没有地方放置它们。陪了我三百多个小时,从看完武志红的《鸟the Bird》开始,好像彻底摆脱了低落,无聊的时候看追剧,运动出出汗,真的会开心一些,找些喜欢的事做,还不错。
跑题了。刚开始看激流三部曲,觉得并不激烈啊,无非就是写家长里短,写的最多的就是那些太太们打麻将,家庭聚会,逛花园什么的,有一两次都想不看了,但又舍不得不看。对,就是舍不得,我是个看什么东西都很投入的人,以前追剧时,看完一部剧要缓一阵才能看别的,所以我特别佩服能同时追好几部剧的人。现在喜欢追剧,电视基本不开,因为我觉得还是自己想象的比较好看,哈哈,好像又跑题了。故事的开始,描述了一座家境不错的高公馆,故事当然也是以这座公馆结尾的,家春秋,编剧所有的笔触都在这座公馆里,所以初读觉得无趣,后来,明白了管中窥豹这个道理,通过一个大家庭,写出了形形色色的人,吃人的旧礼教和充满希望的新青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慢慢地就能读进去了。
人物。整部书围绕觉新、觉民、觉慧、琴、淑英、淑华展开,还有一堆旧礼教代表的长辈们,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新旧之间的矛盾一步步激化,看着顽固的那些人,真的是又气又恨。觉新,一辈子都在妥协的人。因为是长孙,高家年轻一辈的代表,除了家族赋予的压力,他懦弱的性格也导致他被旧礼教圈的死死的。不作为和作揖主义让他失去了少年时期的挚爱梅,贤妻瑞钰,两个孩子,最终失掉了自我,真为他揪心为他生气却又很同情他,他不想觉慧那么有勇气,也不像觉民那么睿智,他只是在心里给自己保留了一点自我,他接受新思想,但也仅此了,他总是觉得自己无能为力,其实他只是没有勇气去反抗。连淑英都勇于离开家,觉新,其实只是被他不正确的孝顺绑架了。书里比较喜欢觉民和琴这一对,还有淑华。可能自己跟淑华性格很像,倔。淑贞和枚少爷如果有一半淑华的脾气,也就不会死掉。
死亡。书中每个人的死亡,都让我为之气愤。先是梅,悲惨的命运,耗尽了眼泪,白白的哭死了。一个人去世,不醒悟,后面还发生了相同的悲剧,比较欣赏刚烈的鸣凤,为了不给冯乐山做小,为了爱情投湖自尽,可见当时女子地位有多低,连小姐都会被顽固迂腐的父亲逼着嫁给畜牲受苦,像蕙,更何况是做丫鬟的。瑞钰死的也很惨,就因为一句血光之灾的迷信,就把她赶出城外,导致难产去世,连最后一面也不让觉新见,觉新在门外,只因一道门,留下了毕生的遗憾,也怪觉新懦弱。梅,鸣凤,蕙,枚少爷,淑贞,倩儿,鲜活的生命,葬送在了吃人的旧礼教下,极致可惜!那些吃人的旧礼教们,丝毫无愧疚之情,丝毫不觉得自己错误,像周伯涛,就因他的迂腐顽固,害死了女儿不说,又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只怪一句命不好。
命运。命运的确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最初离家的觉慧,奋起反抗的淑英,勇于退婚决不妥协的觉民,积极向新思想靠拢的淑华,他们都值得敬佩。只有那些懦弱的人,一味妥协的人,像觉新,周氏还有周家那些人,在死亡洗礼后才叹一句,怪命不好。其实自己才是刽子手。
真的是
大成若缺,成缺成缺,每个人的生活都会有所缺失;若是完美无缺,怕也免不了乏味,一生短也不短,长亦不休,总得依附什么活着,活的透彻也好,混沌也罢,那些存于脑海中挥之不去,抛之不下之人,何须抛下,也许在意的只是一起,一起的接触,实打实的呼吸,如若不能,存于脑海也是幸福的吧!何必把它当作累赘与包袱,孩子的成长,家庭环境太过重要,月有阴晴圆缺,家里缺失了母亲,唯一的女性就会自然而然的迅速成长起来,承担起家里爱的职责,所以才有了赵成缺的懂事,成年人的世界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亦是阴云满布,总也逃脱不了自己为自己设置的屏障,两个互相被束缚的人,互相取暖,各自抵触,生活就是这样,规束得了事情本身,规避不开心境,跳脱不出固有的合理与心之向往,也许我们该顺其自然,努力的顺心而为,短短光阴,岂容挥霍!
当下中国,贵在踏实做事,老实做人做事。李少荃一生在为大清糊糊墙表,但是禁不住别人拆呀!隐藏在爱国之名下的,所谓忠义之人其实都是在用平凡百姓和国家利益做赌注,好博取一个所谓美名,此种人最可怕也最可恶!普通老百姓更关心自己的个人私事,于国家大事均是凑个热闹,就像菜市口砍谁的脑袋都会赢得百姓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