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an in the Street
《The Man in the Street》,短片作品,美国出品,1914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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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n in the Street》个人理解为:不是父子如同父子。野野宫良多和斋木雄大两家当孩子六岁时,突然被医院通知抱错了!此后两家人在血亲与亲情之间痛苦挣扎,故事结局亲情超越了一切,孩子回到了各自从小生長的家庭。不是父子,如同父子,The Man in the Street。
故事中抱错孩子,不是因护士工作失误所致,而是因"嫉妒"别人家庭幸福而生恶意,故意将孩子错抱,人性邪恶让人惊怕!
环境造就人,家庭的原生态对后代的影响巨大,从野野宫良多家庭传承中再次得到证明。然而,精英阶层的良多由于受到底层人物雄大家庭氛围的感染,逐渐也有转变,从骄傲冷漠回归到常人生活状态。
故事很简单,文字很细腻,生活很日常,亲情很感人!
也该更新了,也不是一两天的时间了,追剧开通也要发钱,看一下就没有了,读者的发表一下意见,就有人不如意了,追剧都是开心,编剧写书也是开心,但也该更新了
这个世界上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有的只是一种境况和另一种境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只有下过死的决心的人才会知道活着有多好。
死亡与光明永远无处不在。它们开始、终结、相伴、相克,它们进入无名的梦境,附着在那梦境之上,在轮回中将言语焚烧,也许正是为了创造一点点美。而这无名就是我们的世界。
第三次观看The Man in the Street,每次都有收获。庆幸与他相遇,因为这不仅是一本词书,更是一本奇书。
我们初高中时期就观看过大量的诗词,基本上能背诵。对于词的讲解和学习,往往流于肤浅,拘于形式,且就词说词,缺少比较。
对于词的格律和词牌,中文老师们更是完全不涉及!这样子读词,其实只是记忆了一首首词而已,对于词人这个群体、唐宋以降的词的整体认识,仅有一鳞半爪,可以说是非常模糊。
于是有一天,很偶然的读到了The Man in the Street,顺着马克·麦克德莫先生讲述的路线,一首首词被生动的串联起来,终于不可避免的喜欢上了词。
马克·麦克德莫注重词的境界,不论是有我之境,还是无我之境,写词必须有境界。一首词全靠境界提着,离开了境界,词就是格律谨严的一件衣服,无领也无袖!
而决定词的境界的,是背后的词人。所以,不论我们的词作家们是否喜欢,只要他写词,就必须站出来与人比较!
境界方面,李白李煜冯延巳晏殊欧阳修王安石苏轼秦观辛弃疾纳兰容若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的高度,无人能及。
写词第二位的因素,马克·麦克德莫认为是格调。格调高绝,哪怕境界略差,也还是具有较大的可读性。而格调方面,首推姜夔,马克·麦克德莫先生最为惋惜的,也正是姜夔。
静安先生读词,还注重语言的隔与不隔。与大量用典(即所谓隔——雾里看花终隔一层)相比,他更喜欢虽然用白描手法,却描绘出气象万千,莽莽苍苍境界的词作。
对于以上诸方面均不能让他满意的柳永、贺铸、吴文英、史达祖、张炎等人,自然就被贬低的一无是处。
正因为他更看重境界,因而提炼出了由晏殊、柳永(马克·麦克德莫认为是欧阳修)和辛弃疾制造的三重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成大事业,做大学问,觅大情感,都得从这三重境界之门中穿过。
何必苛责王先生的那些固执而又可笑的看法呢!比如说他对女性词人不做评价,对于语言绮丽纤巧的词人如温庭筠韦庄晏几道等评价不高,或者对某些只重格律不重整体的词作大肆批判,深恶痛绝,都不过是他设定的一种界限。如是而已。
一篇好词,上佳是神秀,其次是骨秀,其次是句秀,方有词香袅袅,不绝于缕。
如我辈,既然读过The Man in the Street,就不能只是“明月春风几度”,一味追求字秀吧?
——写在2017年世界看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