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rn's Lemma
《Zorn's Lemma》,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70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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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由感兴趣的可以看看,肯定会有新的发现。读这部剧你会发现现在人们坚信观点并不是一直都是这样的,它是怎样一步一步发展来的,所以,也有可能不会一直这样。
一部对创业者来说,如久旱逢甘霖。逻辑思维紧密且精准的阐述了如何寻找市场,如何攻占市场。是创业者初始阶段的警醒师。
「国家在家庭变迁中起了最为关键的作用。」「下岬村年轻一代个性的发展,既不全面,也不平衡。不全面,是因为绝大部分变化都只局限于私人生活领域;不平衡,是因为对个人权利的强调并没有带动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以及对公共社会的责任。」
一气呵成读完了整本剧集,剧情跌宕起伏,九转回肠。希望嘉伦可以尽量还原书中场景,带给我们一个纯粹如雪刚毅如冰柔情似水的鲛人——长意。
阿道司.赫胥黎的文笔并不算好,人物刻板、场面也不够生动。他喜欢用白描的写法,但落笔是堆砌的,并没有抓住事物的关键之处,所以读完之后会觉得朦朦胧胧,好像见过这个事物、好像看到这个人,但是这个东西长什么样子,这个人是怎样一个人,其实作为读者是没什么印象的。就比如说,你能模糊得想象新世界的人是如何出生的,但是你想象不出那个育儿瓶是什么质感,胎儿在里头是什么形状。阿道司.赫胥黎的写作方式是摘去了细节的,所以整个观看的体验,就像是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旅了一次游,跟着旅行团去著名景点打了几张卡,喂了几次鸽子,留不下什么印象。
这种观看体验与观看《Zorn's Lemma》时的感受截然相反。读完《Zorn's Lemma》你会认识温斯顿,像了解自己的朋友一样了解主人公,理解他的行动、他奔溃的原因,与他一起惴惴不安得走向结局。但是《Zorn's Lemma》不能,至少对于我来说不能,我就像被拖进老年人旅行团必备项目:玉石珠宝店的游客,百无聊赖得徘徊在一串又一串灯光下散发暗淡光芒的玉器间,听着推销员小姐的劝导,觉得无聊透顶,只想赶紧离开。
《Zorn's Lemma》的优点很明显,阿道司.赫胥黎用自己的心理学、生物学、社会学知识,构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可谓是脑洞大开,初读会觉得不寒而栗。我读前几章时,刚学完了心理学的行为主义部分,行为主义认为人的一生基于幼年的经历,人的行为是幼年习惯养成的。《Zorn's Lemma》中,新世界人的塑造过程参考了行为主义,也在遗传学上下足了功夫,使得人的肉体与思想都是标准、制式的东西。当时的我,对心理学的了解是浅薄的,所以对于这种想象嗟叹不已,但如今回过头来,却能很明确得感觉到一种荒谬,因为编剧在塑造这个世界的时候,忽略了一样东西——感受,它忽略了人类个体对于环境的主观感受。
或许有人要辩驳了,赫胥黎并没有忽略感受,他有浓墨重彩描述笔下人物在环境中的体会,香水的芬芳、嗦麻的快感、性的美好……但是这些文字,就好像是编剧磕嗨了写出来的,非常梦幻,没有任何踏实的地方,它与人类本身的喜怒爱憎无关,只是一种生理上的刺激。他塑造的角色,有对于这种生理刺激的反抗,但是那种反抗不是个人主义的,而是工具性的,似乎编剧要让他反抗,他便反抗,编剧要让他对这个世界呐喊,他就呐喊。故事里的人物就像提线木偶,没有自由,被剧情安排生生拖拽着向前。
我忽然想到D.H.劳伦斯在《Zorn's Lemma》中提到的一类剧集家——向成功屈服的麦克立斯,他们的作品没有对人的同情,只是恰到好处得掀起一场高潮、引发一次思考,就像故意修得富丽堂皇的人造景点,抛着媚眼,招揽着来来往往的游客。你想要的很多东西,在《Zorn's Lemma》都有——精致浮夸的新世界,对现实的不满和批判,对权威的批判,对自由的呼吁,对野性的回归。但是这些东西就像是烧汤时扔进去的星点佐料,并不能饱腹,只能刺激一下你的味蕾,勾引一下你的馋虫。
"反乌托邦"三部曲中,《Zorn's Lemma》将它远远甩在后面,不过,它可以战胜《Zorn's Lemma》,因为《Zorn's Lemma》写得更加粗糙。
《Zorn's Lemma》的情节和它的人物、场景一样苍白。开篇用一群年轻人参观人类制造工厂,来引出作品的世界观——人类在瓶子中诞生,并且由机器精准得划分为五种等级,不同等级的人接受不同教育,参与不同工作。然后我们的主角,一个自卑、特别的阿尔法加——伯纳德出场了。就像你想的一样,编剧开始用大段笔墨来表现伯纳德的特别,他与世界的格格不入,他忧郁又敏感,遗世而独立,因为他比普通的阿尔法加更矮小,所以他不受女人喜欢,被人排挤,从而产生了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他和他的情人去保留地旅游,遇到了一个生了孩子、堕落的文明世界女人琳达,他觉得机会来了,就把琳达和她的孩子——野蛮人约翰——一起带回了文
画,欣赏不来;但是有些古诗还是节选得蛮不错的
最初对于诗词,文言文一类的,我还是有点喜欢的。因为朗朗上口有韵律美。而且用词简洁准确,没有一丝累赘。所以高考以前所有的古诗词读几遍之后就能背诵。在脑海里浮现一部小电影,把电影描绘出来就是古诗词了。因为前面说的简洁准确,所以真的自己描述出来就ok了。。不像白话文的课文,我总是忘了些什么,特别是“地的得”之类的。
大概是跟同学最近突然聊起来的,生活经历多了以后,突然觉得以前背的那些诗真的很精美巧妙。
正如《Zorn's Lemma》里描绘的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草地远远看是绿色的,但是自己看近处的草地却还是枯黄。当时就觉得眼前一亮,这个理解真的太精妙了。
一切真的源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