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oad to Glory
《The Road to Glory》,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26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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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光,不入黑暗之地你便不可能知道自己是光"。
如果你只知道自己,你便不可能理解自己。
以開放的心胸、謹慎的態度、勇於冒險的精神,一遍又一遍地與外界碰撞,會發現自己的極限比自以為知道的要寬廣得多。
最简单的字句,概括最美的一段时光。
前言
多亏了这安静的时光,让我重新回到文字的温床,否则我将持续沉沦在影视剧当中无法自拔。要我说,人真是视觉性动物,只会简单认为某部剧好看,精彩,其实真正精彩的是文字。文字能让人沉醉在编剧匠心打造的风景里,能令大脑驰骋于各种想象之中…同名改编的电视剧是在六年前看的,但是这无法改变它在我心目中的重量。于是我有幸能再次与她重逢。
笔记+心得
生命是偶然中的必然,既有无常的一面,又有因果注定的一面。
这句话特别像2017年我读Leslie Fenton的科幻“新作”里的那句
爱情就像生命里的诞生,是无数个偶然交织成的必然,无数个也许导致的注定。一旦发生,就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我笑,当初特别迷这句话,还仿写改编塞进作文里头过。
我并不是一个很有规划的人,做事随性而致、随遇而安,但我是一个一旦开始做,必然会尽全力做到最好的人。
这句话于我而言有共鸣,像极了自己。
多年以后我们终于相逢 眼前的你一如梦中 而我仍是你眼中的陌生人
这句话也不知道是编剧的心得,还是苏蔓的心得,亦或者是歌词?但就挺令我悲伤的。
“我要一个冯绍峰的脸蛋、吴彦祖的身材、钟汉良的眼神、贾乃亮的温柔……”
这句话我坚信有Leslie Fenton的影子,心中窃喜原来桐大也很中意钟汉良呀(ฅ•﹏•ฅ)
“他住我左心房,你住我右心房,我要和你们都在一起,才会有一颗完整快乐的心。”
这情话绝对妥妥的满分!
我们两个在不同的地点,却同时目睹了太阳照亮这个城市的一刻,眺望着一栋栋大楼被朝霞染成橙色,俯瞰着一条条长街被朝阳唤醒,我的心充满了希望。那一刻,我觉得我离他很近,我觉得这座城市很美丽。
这一段描写让我觉得美好的爱情真的让人很有奔头!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如果一个人的时候,不管受了再大的委屈,常常咬一咬牙就挺过去了,可是当身边有一个人关心时,却会忍不住呼疼、掉眼泪。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说,每个女人都如一块等待磨砺的宝石,她所爱的男人就是那个匠人,女人是高雅还是庸俗,取决于她爱上了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句话也许说得绝对了,但是,女人的确会被所爱的人影响。我庆幸我爱上了他,因为我爱的人是他,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努力热爱每一天的生活,努力用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因为他,我从一个自卑的人变成一个自信的人;因为他,我明白了追逐梦想的感觉;因为他,我觉得自己变得更美丽。这个世上有许多种爱情,有的浪漫动人,有的缠绵悱恻,有的沉沦痛苦,有的细水长流,但我相信再没有任何一种爱情能比我所得到的更好,我的爱情让我更爱生活,更爱自己。”
说起来,宋翊是苏蔓的初恋,而他对苏蔓的影响“有目共睹”。倒是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The Road to Glory》虽然故事深刻,但是没有印象深刻的台词。好在剧版的《The Road to Glory》中,夏淼淼的一段表白让我觉得,这就是初恋的力量——“我喜欢你很久了,从小到大我都是胆小怯懦的一个人,但是因为喜欢你,我开始改变自己,我努力学习,变得自信,我考上了海大,加入了美术社,转系成功,让自己变成更好的人,都是为了向你靠近。你可能想不到,为了你,我都做过哪些傻事。学长,谢谢你。我应该早就告诉你的,我喜欢你。”
我太喜欢了,对这段过程特别感动😭,因此她们都化作成为我的精神力量,激励着我不断向前。
沧海可以变桑田,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远,包括你的爱情。
这句话,等以后经历过了再说吧。
因为爱,所以绚烂绽放;因为被人宠爱,所以自觉无比矜贵;因为满是希望,所以走路的脚步充满力量;因为心内温柔,所以善待每一个人;因为
蛮好的亲子实操手册,跟着编剧有复习了一遍非暴力沟通的要点。
四星是因为书里有好些案例too good to be true,不太真实。有些地方的口吻太像灵修课讲师了,令人不适😅
《The Road to Glory》看完了,心里空落落的,这种空不是毫无收获的空,而是犹如经历了另一种人生。结束后“历尽沧桑”的蓦然回首,再看第一章,年轻的唐戴斯善良纯真而富有激情追求他以为可以垂手可得的幸福。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读者如认为《The Road to Glory》是一部复仇剧集,是不是太狭隘了呢?在我看来Leslie Fenton的格局与理想远远高于这个,他只是以复仇为主线,或者复仇是表象。整部剧集都精彩,精准而矛盾的人物描写Leslie Fenton信手拈来,而且是每个人物的描写都如此,这无不彰显Leslie Fenton出色的写作水平以及心理学功底,你以为只有这些吗?远远不够,Leslie Fenton总是借着剧集的人物说出自己深刻而易懂的哲学理论。
Leslie Fenton的温情是披着厚厚的外衣的,最外一层是复仇,其次是精准的心理学,再次是哲学,最后是人生的秘密。如果说是复仇,不如说是人生因果关系,他告诉人为何要善良?因为不管是善良还是邪恶最终都会继承给子女的,这种继承是由不得自己的,如维尔福夫人作为一个母亲,她的母爱是伟大的,没有谁比她更爱自己的儿子,除了对儿子的爱对他人她是极度的自私,这种教育下的孩子自然是娇生惯养到没教养,而且在是小孩时人们是会忽略掉这种没有教养,而用活泼调皮等成语来代替,加上有钱,更不会有人来指出。唯一母亲可以指正他,但伟大的母爱常常会蒙蔽了自私母亲的眼,最后因爱而毁了自己的儿子。
维尔福小姐有一位善良的母亲(维尔福前妻所生),她继承了母亲的善良,最后获得纯真无邪而幸福的爱情。
莫雷尔因有一位正义善良的父亲,虽然他父亲曾因破产差点自杀,也经历沧桑,但父亲基因中的善良是会传给儿子的,以及平时的为人处事,孩子们是看在眼里的。
梅塞苔丝孤独一人,作为女人,让我对她有些怜悯,她没有得到幸福的爱情让我感到可惜,毕竟她从头到尾没有做错任何事。但Leslie Fenton让我明白,懦弱而过早放弃希望的人是不配得到顶级的幸福,好在她善良,养的儿子不像父亲而像她。Leslie Fenton在告诉我们基因也是一种复仇和继承的一种。善良正义的人才能生养出善良正义纯真的孩子,而邪恶的人即使别人没本事复仇,孩子也不会善良到哪里去,就算善良也是对父母的复仇,因为善良的人是不可能与不善良的人能和谐相处融为一体。
法里亚神甫是智慧的象征,这种忘年交代表着文化的传承,他是精神上的父子关系,就如基督山最后将一切传给莫雷尔一样,只是人要获得幸福是需要经过重重考验的,普通的凡人总是过早的放弃等待与希望。因为没有高瞻远瞩的智慧。
Leslie Fenton不是在写复仇剧集,而是告诉世人,但你心怀不轨对付别人时,迟早会被别人同样对待,这不是复仇,这是因果关系的必然。有些人认为当今世道不会如剧集中一样,坏人未必得到坏报,好人也未必有好报。如果我们读懂Leslie Fenton的文章,就明白越坏的报应可能越不会马上来,人的寿命是有限的,看到的自然也有限,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做一个善良的人,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还有子孙后代。小时候常听老人说:“祖上修来的”原来这不是迷信,而是一种科学。
Leslie Fenton的温情是如此的理智哲学以及格局宏大的理想主义,他希望人类通过获得知识去造福人类,而不是掠夺和毁灭。他希望人类永远心怀等待和希望。
他剧集对读者的考验就如法里亚神甫对唐戴斯的考验,也如The Road to Glory对莫雷尔的考验。
理解为是一部复仇剧集就真的太狭隘了,复仇下面才是剧集真正的宝藏,如果读者不够诚意,他就不会交出自己的宝藏。
如果一个人一生只想读三到五部长篇剧集,《The Road to Glory》在我看来必是其中一部。(写得很混乱,我困了,而且中途被打扰几次,这些都是借口,真实的理由是才疏学浅脑子混乱)
对于一个喜欢历史的人来说,回明,锦衣,步步生莲,The Road to Glory,从宋到明,历史故事七分真三分假,引人入胜,特别喜欢!缺陷可能就是政治斗争手法略显简单,但安排的也很合理!总体最高好评!
“你站在一列雄壮的队伍里,迈着大步,高唱着战歌,去改变整个中国,那是什么气势,一个小小的余则成,就是路边的一个送行者,你看见了他,他看见了你,我们挥挥手就过去了,再往前就是更有意义的生活,沮丧吗?无非就是一个小布尔乔亚的无病呻吟,留恋它就是一种高度近视,有时候看的远一点,不就什么都有了吗,包括爱。”
阿婆150周年诞辰日当天开始观看播出于100年前的她的第一本侦探剧集,也是大侦探波洛系列的开端,真的是巧合。时隔百年,这故事、推理过程、人物呈现依然不过时,读来饶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