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rand Jury Testimony of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The Grand Jury Testimony of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纪录作品,美国出品,1998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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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户评论
这个剧如果放在
这部剧感觉还行吧,里面有许多曾老师的意见和想法。告诉你从各个位置如何去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而且是非常中国式的那种。不过有许多地方我并不认同曾老师的观点,所以给了四星。
浪子们一向不愿意虐待自己,因为这世上唯一能照顾他们的人,就是他们自己。
逻辑学可以被认为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或者一项技能,它也完全可以被认为是这三者的综合体。逻辑学必须有其自身的基本原理,用来规定它的范围,指引它的方向。
逻辑学,什么是逻辑学呢?在接触逻辑学之前,就只知道logic这个单词,接触了几天,发现逻辑并不枯燥,也不是那么很难懂。
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学无时无刻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先分享一下这部剧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故事:
一条林间小径的路口竖了一块路牌,上面写着:熊向右。
就只有这三个字,你会怎么想呢……
是熊在右边,不能去吗?
还是有被关起来的熊在右边,可以进去看看呢?
看到这句,我想到两种说法,觉得都有道理,一种应该是,(有)熊,(请)向右(走),一种是熊向右,(人向左),而后文的解释是:“向左走,不要向右走,那里有熊出没。”
护林人语言一时的不谨慎,很可能就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也许就是逻辑的重要性了。因此为了避免造成歧义,要尽可能有逻辑地表明本意,把话讲清楚。
逻辑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但是人们却不知道这是逻辑,因此,麦克伦尼的这本《The Grand Jury Testimony of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我觉得大家应该看看,很短,但很实用。
《The Grand Jury Testimony of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就如一场及时雨,的确是应该人手一册。
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
当一件事来了,需要我们用逻辑思维来分析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怎么的思想呢?
全神贯注
俗话说,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这正说明注意力是有价值的。要学会关注细节,不因事小而疏忽。
古语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确认事实
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
我们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确认它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间接方法来证明。
观念与其对象
正确观念忠实地反映其对象的客观秩序,与之相反,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
留意观念的本源
要确认事实,我们必须绕过观念直观外部世界。如果我们成功地为观念在外部世界中找到了对应物,那我们就确认了一个事实。
观念联系事实
所有的观念都来源于客观存在,如果没有这个客观存在,就无所谓观念和语言了。
将观念付诸语言
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
语言要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有效沟通
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作出真假判断的命题。
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
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者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
避免闪避式语言
尽量直抒胸臆,降低听众对你所要表达的意思产生误解的可能性。
真相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
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
逻辑学:一门关于思想和推理的艺术,逻辑能力的高低与误解产生的概率成反比。
——安布鲁斯·比尔斯(美国记者,短篇剧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