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pe's Regiment
Told his battalion is to be split up due to lack of recruits at home, Sharpe and Harper return to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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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也是一样恶心。
感觉象YY剧集 旅游行业本来可以写的素材很多 特别是新景区打造和旅游地产及周边商业运营 如果现在的旅行社只考虑接团基本上要亏
六七年之后再读此剧,还是觉得震撼,读到许多熟悉的情节不觉潸然泪下,对书中的人物理解又更深了一些
一路看来有很多人看不惯梁萧的不分善恶,先时心无家国大义,助元灭宋,后又不顾兵将情深,反出元军,抱憾终身。从一开始驰骋战场到后来看不得战争不断生灵涂炭,功名尽在一念间灰飞烟灭,以至于落得个既被元人追杀又被宋人厌恶的下场,看着令人觉得有些遗憾。
但仔细想,这样的人生更为真实。他失去父母的时候还小,心性未定,并没有人教导他分辨是非善恶,除了在天机宫遇到的花晓霜,没有人真心对他,甚至许多人对他心怀歹意。虽然后来遇到柳莺莺情投意合,但又惨遭奸人拆散,终究分道扬镳。逃出韩凝紫之手后他带着阿雪妹子一路往北,回到父亲的故居,遇到父亲的故人,又结识了一帮好兄弟,难能体会到真情的他,当兄弟们冒着战死沙场的危险参了军的时候,实是因为情义才随他们入伍好照应。
然而年少聪颖武艺高强的梁萧怎么可能埋没于普通士兵之中,很快他便从十夫长到百夫长到千夫长到一军统帅,直到后来蒙忽必烈恩宠授为平章,命他北上平定内乱。此时的梁萧却备受良心上的煎熬。
伯颜曾在他厌倦战争的时候告诉他一统天下之后便无战争,他信以为真便全力助元攻宋。却没有人告诉他,他布阵运筹研制机关辛辛苦苦攻下襄阳城,会令得一城百姓惨遭屠杀;也没有人告诉他,战争竟会绵绵不绝,外站未平内战又起,他纵有天大本事也只是个让百姓受苦的帮凶。他对战争的认识,全靠一路亲眼所见: 硝烟弥漫,家破人亡,尸横遍野,他这才渐渐明白,“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此后幡然悔悟,不顾伯颜与忽必烈的厚爱,远离战场,放弃了光明前途。
如此一番波折,杀的人便是杀了,助元人打下的江山便是打了,宋人谴责他时,即使他心中有莫大悔恨,时时自我煎熬,他也不曾辩解一句。
公羊羽说梁萧做事全凭一己喜好,猜测不得。我深以为然。
他起初助元攻宋,全是因为为了保护他的兄弟,后来反出元营,全是因为心疼天下无辜百姓。他母亲是蒙古皇族后代,父亲曾是宋朝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与他而言,家国并没有什么具体概念,特别是到后来,家国二字,竟成为他周身的一座牢笼,让他在江湖上举步维艰,若非武艺高强且精通算术,他都差点被逼得心如死灰了无生意。
幸运的是,梁萧的女人缘是真的好,从花晓霜,到柳莺莺,到阿雪,到风怜,这几个女子却是真心待他,死心塌地。
阿雪和风怜就不说了,一个是义妹一个是徒弟,一个为梁萧而死一个苦苦想着如何让梁萧活下来,都是痴心不改的可怜女子。
而花晓霜和柳莺莺这二女,尽管我看完书已知最终陪着梁萧的是花晓霜,但我始终更偏爱柳莺莺一些。大概是我性子与她更相近些。
当初在破亭里喝酒欢聚,花晓霜悄悄在酒里下迷药迷晕众人,想要忍痛离开却被柳莺莺拦下,最后该梁萧做选择的时候,他说,自花晓霜的眼泪打在他身上起,他便做好决定了。莺莺要走他也不拦啦。
读到这一段,我实在是不忍再读下去。是啦,柔弱女子总是更让人想保护,而柳莺莺这般聪颖过人一肚子主意又从不肯示弱的女孩子,终究是会被认为很坚强的,可以放心放开手的。
莺莺初遇晓霜时心狠手辣,认定晓霜抢走她的梁萧还整天假装好人,几次欲下杀手,好在要么花生阻挡要么因为其他原因不得手。这个片段很多人说受不了莺莺的狠毒,我却看得哭出来。
此处的莺莺让我想起了韩凝紫,同是心爱之人被人夺走,两人同是如刺猬一般全身是刺狠狠出击想要捍卫自己的爱情。我很怕最后我心里头最喜欢的莺莺落得韩凝紫的下场。
后来那场混战中梁萧被云殊偷袭掉下海,大家都以为梁萧死了,悲痛欲绝之时,莺莺救醒昏过去的晓霜,温声细语抚慰,告诉她“你只要好好活着,报仇的事由我来”,“不要哭让敌人看了笑话”,几乎每次读到莺
点开的时候,单看海报和评分,我以为我起码可以吃一顿KFC,尝尝肉味。看完以后,我只觉得喝了一肚子冷水。
感情戏写得很平板,整个剧情写得像悬疑,然而并没有高潮,波澜不惊,一本剧读下来就是淡淡的。一直到最后一章,编剧只是阐述了一段比较有哲思的话语就没了。虽然说这本剧集的年代比较早了,我的要求不能太严苛。但是看完《Sharpe's Regiment》之后,再看这种设定很窄小,剧情和人物也不饱满的软科幻,有点鸡肋。
唯一让我觉得比较新奇的设定是编剧想象了一个由巨大细胞掌控的星球(然而这个大boss真的很像打酱油的)。这个细胞会偷取人类最不想面对记忆观察人类。细胞的行为没有善恶,它没有人类的情感,它只是模仿,然而人会有测度之心。细胞制造的复制人们是主角团心里的深渊,所以主角团都带着偏见和恶意去看待复制人和细胞,忽略了复制人也有灵魂。书里的一个小高潮就是复制人哈丽用自我毁灭证明她并不是一个记忆承载者,而是一个听从自我意志的个体,她也可以获得男主角的尊重,而不是承受地球人嘴里说爱,心里却不信任的欺骗。成见是一座迈不过去的大山。
还有一条值得探讨的线是人类对Sharpe's Regiment由一开始的好奇,发展到一厢情愿的造神狂热,最后又趋于平淡。这条线,编剧写很多笔墨。越是神秘未知且不能被人类所理解的事物,最后都不可避免被神话的命运。人不喜欢不确定,如果无法定义未知,那就用幻想神话它。然而,人的热情是有限的,狂热褪去后,积攒的失望又会让人产生怀疑和批判。
书里最后说这个星球也许是圣婴的摇篮。莫名让我想到了以前在一部喜剧电影里看过的画面。我们只存在神的梦里,神就是婴儿,当他醒来,我们都会消失。哦,对了,神的名字叫“梵”。
历时一月读完三部九册。史诗般恢弘的叙事手法,很难不被牢牢吸引,貌似剧集实为历史。
第一次接触写作疗愈,本剧仅仅是入门级的,不清楚最终写作能否指导我们做出真正的改变,或者说得到真正的治疗。
我自己算是经历过与编剧所说的一些写作疗愈过程,在那段郁闷的日子里我一直用日记的形式记录自己的情绪。
值得注意的是,我并没有一味地发泄情绪,也是很理性地分析现状,并感性地描述出自己内心的想法,还针对性提出了解决方案,属于自我复盘型写作。
做完这一切的时候我的内心充满了希望,可是令我难过的是,它并没有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好,因为执行太难了。
有时候发现执行难很简单,但是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却很困难,需要非常强大的意志力控制自己。
因此写作疗愈,或者说自我复盘,变成了一种短暂性自我逃避的方式,给自己营造一种积极的假象,本质上人依然消极。
比起写作疗愈的鸡汤法则,用更科学的思维认知去做自我复盘会对生活有比较实用性的改善效果,鸡汤使人感性,复盘使人理性。
所以我个人觉得,遇到心理问题的时候,有强烈解决问题需求的人,不管用什么方式都有希望翻盘,而咸鱼注定是咸鱼,懂得再多的方法也没有用。
经验代替不了体验,凡事自己体验过才会懂,若是有自知之明的,明白自己承受不了体验的结果,可以将他人经验视为人生准则,也不失为一种方式。
太太太太太太过于装逼了,剧情完全没重点。无聊死了
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在十岁之前读完这部剧。
尼采说过这样一段话:最高贵的美,并非一下子把人吸引住,……它是那种渐渐渗透的美,人几乎不知不觉把它带走,一度在梦中与它重逢,可是在它悄悄久留我们心中之后,它就完全占有了我们,使人们的眼睛饱含泪水,使我们的心灵充满憧憬。
我觉的,这样的形容,用在这部剧上,恰如其分。
《Sharpe's Regiment》,就如同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着我,在我的脑海里引发思想的潮汐,经久不息。
其实,这部剧,通篇只写了两个词:勇敢和善良。
勇敢和善良,这种东西,是一直在我们脑子里徘徊,却让我们羞于启齿的一件事。
但,这部剧对勇敢和善良的诠释,简直完美。
鲁迅先生投笔如刀。他说: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在这部剧里,谁才是真正勇敢的人?
阿蒂克斯先生是。在被问道,明知道为黑人辩护没有胜算,为什么还要去的时候,他这么回答:
道理很简单,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尽管,他知道,面临他的将是侮辱、谩骂、威胁,甚至是死亡。
杜博斯太太是。在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决意要戒掉吗啡,尽管这些吗啡是用来缓解她的病痛的。她说:
我想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于任何东西。
尽管,她知道几乎没有胜算,但她用她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赢了。
杰姆是。当兄妹两人被尤厄尔追杀的时候,他勇敢地替妹妹抵挡了一切,他喊:
快跑,斯库特!快跑!快跑!
然后他毫不犹豫地冲向了如暗黑魔王般的尤厄尔。
尽管,他已经知道,等待他的或许就是,死亡。
阿瑟是。或许是为了在那个夏天,与这两个孩子建立起来的那种细若游丝,却又千丝万缕的友情,这个怪人,这个几十年从未走出过房子的他,义无反顾地选择去救这两个孩子。
尽管他一直被人们形容:
房子里面,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
而一直被认为是恶毒幽灵的怪人,其实是一个古道热肠的人,这还真是一件讽刺的怪事。
鲁迅先生说: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都是勇敢的人。阿蒂克斯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种族歧视观念;杜博斯太太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吗啡成瘾;杰姆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如恶灵般的尤厄尔;阿瑟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数十年如一日困在藩篱中的自己。
我想,一颗小草对风雨的反抗要比一颗大树的抗争,让人感动的多。
我们想象出来的或者经历的,那些能让我们热泪盈眶的场景,其实并不是一个强大的人的功成名就,而往往是一个弱小的生命不计后果的反抗: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坚持,不惜向全世界宣战。
这部剧里,有四个这样的场景,让我感动:
第一个是阿蒂克斯对勇敢的解释: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第二个是阿蒂克斯在诉讼结束之前的陈词,谁能想象的出,一个平时温文尔雅又安静的人,在明知不能获胜的法庭上,能够发出这样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又振聋发聩的声音,不能不让人动容。
第三个是即使阿蒂克斯输掉了官司,但他的邻居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送来了一只鸡、一些面包,还有把厨房堆得满满的食物。
卡波妮说:
这些全是我早上来时在后门台阶上发现的。他们……感激你所做的一切,芬奇先生。
阿蒂克斯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他好一阵没有说话。
第四个是一切都尘埃落定后,最后一章对斯库特的描述,一个勇敢的父亲、一个勇敢的哥哥,给这个小女孩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