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Jump 电影封面

The Jump

8.7
《The Jump》,犯罪作品,英国出品,1998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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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用户评论

断断续续读了好久才读完,捋一下。 人有寻求承认的欲望,主人-为荣誉而战,但被征服的奴隶人格低下,其承认不能使自己满足;奴隶-劳动中获得“能够改造自然”的自我价值感,想象中的承认,但不是现实,于是发动奴隶运动。逐渐演化出了民主国家,然而普遍的承认与无承认相当(尼采),人们若安于民主生活,会变为没有激情的普通动物,也就是最后之人。但是寻求承认的步伐无法停止,人们的激情无法消除,制度像是不完美轮子的马车,每种制度都有自己的纰漏,并促使人们改造这种制度。总之历史并不是在进步,民主国家不是历史的终结,有可能会回到类似过去弱肉强食的世界。 激情是一种体验吧。被别人忽视和鄙视的感觉,想要比别人更强的欲望,推动人的行动。其实原子化的生活不差,只要获得身边人的承认就可以满足,社群越来越小或者越来越分散(没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有书里论述的那么大吗?我认为没有...社会心理学里有个关于社交群体的理论,去翻翻看。
SOS SOS
3.3/10
用正义战胜邪恶,用责任为民执法,用热忱救民出火,用技术锁定罪犯。赞美女法医!
Daisy H Daisy H
1.0/10
花了大概两个半小时看完这部剧,题材有些沉重,毕竟是继续医院里的故事。 躲在身体里的“妈妈”:那年夏天,毛毛终于等来了能让他重获新生的肾脏。可是出院时,却发现自己的妈妈不见了。带着妈妈的肾脏,继续更好的生活下去。不能动的“女王”:从一个小地毯干到拥有三家工厂,阿香独自撑起了一个家。她活得讲究,也习惯掌控一切,突然有一天,她的身体却失控了。变身为少年的“少女”:当了18年的小姑娘,某天突然有个人告诉你,其实你是个男人,你一定觉得那人疯了。背负“家族诅咒”的老奶奶:被冻住的身体,藏匿着家族的梦魇,盛年丧父,中年丧子,亲人不断离世,老奶奶变成了家里活得最久的人。还有明知会死也要做整形手术的艾滋病人、捐出上亿家产也无法求到家人骨髓配型的白血病妈妈……一本白色的记事簿,记录的是催人泪下的生离死别,医患共度的艰难时刻。在医院的日常里,发现不为人知的深情,思考变幻莫测的人性,找到继续生存的勇气。 全书从一线医护的视角,记录了患者是如何应对重病与生死难题;在进退维谷的两难之中,医生如何做出对患者更有利的医疗决策;在这个死神随时光顾的生死场中,医生和患者家属每天又面临着怎样的处境。在书中,我们会看到胰腺癌、渐冻症、无性细胞瘤等罕见病症如何一点点夺走人们的生命,也会对乙肝、抑郁症、阿尔兹海默症等常见病症产生新的了解。我们会感受到一个濒危的生命在经历千难万险后重获新生的庆幸与喜悦,也能体会到眼睁睁看着无法治愈的生命走向终点时这种无力回天的无奈。 9名奋战在一线的医护工编剧,他们以真诚的笔触记录了职业生涯中遇到的15位患者的真实遭遇,呈现了最真实的医院的日常,带我们了解普通人无法接触的生死场。 当你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时,不妨去医院看看。望:看到这个观点的人都勇敢的活下去。
无烟花一起庆祝好么 无烟花一起庆祝好么
1.0/10
本剧超甜,男主超会撩。恋爱小套路超多,特别的温馨。听说肖战会演这部剧的男主,想起肖战的眼睛真的和本剧描述的一模一样,陈情令里的演技也是蛮赞的,我还是蛮期待这部电视剧的
李礼Journey 李礼Journey
7.6/10
《The Jump》里的故事从小多少有些听闻。但是感觉现在社会里,孩子们似乎已很难听闻到这些流传千年的故事~~
three body.com three body.com
8.8/10
昨天参加了万圣节游行,很开心。不过说到底,万圣节是孩子们的节日,十岁以下的小朋友不在少数,画着或恐怖或呆萌的装,穿着喜欢的服装,笑嘻嘻的跑来跑去。在我身边,一个刚会说话的宝宝,在带着鬼面具的叔叔脸上啪地亲了一口。咦,小孩子难道不应该觉得害怕吗?再小一点的,由父母牵着,抱着,或者骑在爸爸肩上,好奇地东张西望。这些场面实是温馨无比的。 在我们的观念里,大人和小孩子是很不一样的。小孩子可以任性可以调皮可以天真可以放肆,大人是不可以的。大人要守规矩,要知礼仪,要懂克制,要会算计。时间久了,大多数人都忘了,自己曾就是个孩子。会有遥远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会看恐怖故事做噩梦,会天真地容易信任别人,会无私地把糖果分给好朋友,会好奇地问乞丐怎么不回家吃饭。 但我相信,在大多人的内心,依然住着一个孩子。不信你听,身处异国他乡的年轻人,正温柔地跟电话那头说想吃家里烧的菜了;你看,年轻的爸爸跟孩子玩儿捉迷藏的时候,那张满溢着毫无防备的笑脸;你看,衰老的母亲听话地坐下来让女儿给剪指甲,温柔得像个小姑娘。曾几何时,“我还是个宝宝”风靡全网,一度让人厌恶。二十几岁的“老阿姨老叔叔”了,还装什么宝宝,一点也不萌。可是,当我再反思的时候,似有所悟。这句话之所以能迅速俘获那么多人,大概是因为我们心里,都还住着那个孩提时的自己,在我们灵魂的某个角落,不管经历多少成人世界的风吹雨打,依然柔软得像婴儿的手掌。在城市的万家灯火中,在某扇窗下,会有那么一个人,在想着,甚至在坚持着,年幼时天真而遥不可及的梦想。 回来时坐于灯下读安迪·瑟金斯,《The Jump》,温暖而哀伤。人的一生,其实是一个轮回。刚出生时什么也不会,从吖吖学语到步履蹒跚,身体和思想逐渐强大,便一步一步离开家,离开父母;等到一切达到鼎盛,身体和思维又开始走向衰落,兴尽悲来,方识盈虚之有数。年华老去,人慢慢地,变得虚弱,变得健忘,变得连简单的事情也不会,又退回了婴孩时的模样。祖祖辈辈,一代又一代,永远重复着这样的轮回。只不过,有时候,长大了的孩子,就忘了曾经是个孩子,于是自命不凡;也忘了年老的父母已退回孩子,而对他们的健忘和虚弱缺乏耐心,或者不闻不问。 所以,做个成人世界的孩子,有什么不好呢。对物质生活的要求简单一点,对幸福的兴奋阈值低一点,对人真诚一点,对不适合的say no果断一点,对父母的遗忘与重复耐心一点,对喜欢的人专心一点,对外界的噪音少关注一点,对梦想执着一点。当别人不解或者嘲笑时,没关系,理直气壮地说:“我还是个宝宝”~~~
🌺Sylvia🌺 🌺Sylvia🌺
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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