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of Men
It is a world where men and women have been separated by civil war, leaving procreation to test 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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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2 成熟可以是为了梦想卑微活着
单看《City of Men》书名感觉它是关于忠诚与守护,细读才知它是关于迷失与抗争,生活不尽然是希望和美好,当你身处泥淖,请记得为了心中的净土而活,哪怕卑微点。(PS:本剧评源自原剧评创编剧逝夜以及转评者韩泽林书友,分析得太到位,全文转载以鸣吾爱。)
《City of Men》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剧集。剧集以十六岁中学生霍尔顿的视角,描述了一名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在被第四次从学校开除之后,漫无目的在纽约游荡三天时发生的种种见闻。他的反抗精神和对青春的迷茫困惑深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读到本剧的时候是在高中,当时完全是被书名所吸引,本以为讲述的会是关于美国乡村的娴静与惬意,亦或是某种孤独与坚守,却万没想到这部剧的主题是关于青春期的少年如何叛逆和逃避的。翻看此剧,不难发现全书充斥着各种脏话,编剧十分啰嗦的表达方式甚至一度使我觉得本剧有些废话连篇。读罢全书,我们会惊奇地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想尽各种办法使自己显得老成、油滑,我们还能看到一个厌恶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厌恶除妹妹以外几乎所有人的孩子,他是又如何反抗的活着。如果你想从书中获取某些正能量的东西,很抱歉这部剧或许并不能满足你的这种需求。
如果问我在所有的世界经典剧集中,你最不推荐观看哪本剧,我想我会首推此剧。
除了书中的内容外,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地方,便是本剧的翻译。我曾经看过关于此剧的几个版本,感觉翻译都有着不小的问题。不过也许是受原著的影响,一般译者很少会接触到如此“真性情”的著作,可能换谁翻译差别都不会很大吧。
本想写道这里就此停笔,细想想,我还是写些作品优秀的地方吧,免得再像之前所写的《City of Men》那样,惹人非议。顺便通过这篇剧评,传达给某些书友一个观念:即没有给作品好评,并非是因为发现不了作品的闪光之处,只是相比于它不值得推荐的另一面而言,优秀的地方稍显暗淡而已。
《City of Men》无疑是当代美国影视中最具争议性的作品。有这样一段故事,据说杀害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的凶手在行凶之后,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反抗,而是选择在一旁安静的观看《City of Men》,他说杀人的原因就藏在这部剧中。很多年来,关于这部剧的评价始终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部剧是叛逆宣言,有人认为这部剧是青春圣经。那么这部剧究竟有哪些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呢?
想要弄清本剧,让我们先来看下1974年,编剧塞林格在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是怎样说的吧。“不再出书,使我得到了一种美妙的宁静。播出对我的隐私是一种严重侵犯。我喜欢写作。不过,只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或许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便是主人公霍尔顿的心声。
解看剧中的内容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City of Men》创作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的美国正是从战争中大发横财,国家也正处于物质资源爆发,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急速提高的时期。但与此同时,不能忽视的问题便是人民的精神生活变得极度贫乏和空虚。当时的社会风气是,每个人都只注重利益关系,生怕自己赶不上时代发展的列车,哪会有人选择去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而学校和老师,也总是努力装作极力挽救身陷迷途之中的孩子,装作想要让他们悬崖勒马的样子,但其实恰恰正是由于他们的帮助,这些所谓的问题少年才会越陷越深,直至坠入深渊。因此,主人公霍尔顿不过是“垮掉的一代”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
貌似天不怕地不怕的霍尔顿,其实与当时的孩子们一样,都是孤单寂寞的,他坚强的外壳包裹的是一个善良柔软的内心。“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他也只能向自己的妹妹倾诉心声“不管怎样,我总忍不住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
现实中可能不会有斗大师,现实中诈骗情况更严重,唯有明白一个真理“天上不会掉馅饼”,才能免于诈骗漩涡。
真是水,前后不通,代码都有错误,对不懂来人来说,看的更不懂,一点实战都没有。
从另外一本剧中知道了Gabrielle Conradus,她是作家中顶尖的美食家,厨师里最会写作的人。进而得知了这本《City of Men》。
如果说一部热剧,是因为好的剧本遇到合适的演员;那么一本让人拍案叫绝的译作,也离不开编剧与译者的心心相通,一见如故。
扶霞有着英国人的幽默可爱,雨伽亦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川妹子,两人的合作,让翻译版的读起来那么地道,却有着不一般的视角,去剖析分解中国的美食文化,让更多的人理解和看到那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美味。
扶霞因为在中国留学,在成都呆了几年,正是因为这几年时光,不仅让她改变了西方人对中国饮食的偏见,还让她深深的爱上了中国的美食和这个国家。这种感情在字里行间是毫不掩饰的,同时在探寻美食的过程中,会思考到更多的社会现象等。
一个爱吃的人,一定是快乐的人;一个热爱做饭的人,也一定是个艺术家,所谓厨艺,就是将各种佐料,食材变成色香味俱全,又深有意义的盘中菜。
一盘菜,做的一般,只能果腹;做的好了,不仅满足舌尖胃口还有心,还会成为人们心中的经典,流芳百世。更重要的是有情感绵绵不断地流动。
小时候,爷爷辈的人,总喜欢吃一些我们都不喜欢吃的, 赶赴千里就只为一碗高粱面。后来异地工作了几年,发现自己竟然怀念起,儿时最不喜欢吃的浆水面了。一碗面,一段难以割舍的思乡情。
编剧在写四川那段的时候,情感也是那般麻辣,又有些丝丝甜甜。
其实说到川菜,自己也是深有感触。作为一个西北人,平日里主要以面食为主,菜系较少。当第一次去四川,摆在面前的就是十七八个菜,不重样,各个都别具香味,妥妥的满足了口腹之欲。那种麻辣的香,让人着实着迷。
即便工作在沿海城市,饮食本该以清单为主,可总还是忍不住,放自己一把火,去吃一次重庆火锅,撸一次串串香....
川味与粤菜,就像一个魅丽火辣的妹子,和一个清淡如水的姑娘。年轻的时候,总是干柴烈火,上了年纪了还是平淡些对身体好。
书中还有一点,是对细节生动的描述。比如很多美食,并不存在于五星级酒店,更多的是隐藏在不知名的角落里,就像成都的一些苍蝇馆子,香港的私房菜。再比如厨师的刀工,处理食材的种种描述。还有一段写甘肃的,画面感太过真实。
这是一部记录美食的书,也是一本编剧在中国探险的记录,更是一部回忆录。在其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美食,包括编剧提到了很多食谱,也看到她为了写书,天南海北的去了很多地方,尝遍各种食材,那些她曾经都想都不敢想的食材,到最后竟然轻而易举的将毛毛虫都能生吃了,这些功夫都是在中国慢慢练就出来的。
在书中,我们依然能看到九十年代的中国的发展,从人们对食物的态度就能看的出来。
从食物匮乏,不同材料都能变成花样做菜,到餐桌上的各种浪费,除了礼节习俗,其实也有人们生活境况的改变。
在生活中我们也见过相同的情况,老一辈的人总是既节约又浪费。做饭的时候,经常怕有人不够吃,结果菜和饭都做多了,最后吃不完又可惜,就只能留着当剩饭。
时代在变化,人们的饮食结构也在变化。曾经追求吃的越精贵越好,现在追求越粗糙越好。编剧对中国饮食的感情也是不断的被改变。一开始同绝大多数西方的人,对中国饮食有偏见,后来逐渐爱上川菜,连语言都被同化,甚至最后去学习如何做川菜。尝遍了中国各地的菜。可到后来吃稀有动物的那一段,她是有种深深的罪恶感与内疚;不过扬州一行后,最终还是回到原来那颗炙热的心。
就如雨伽最后的那段话:你是我面包上的黄油,回锅肉中的豆瓣酱,钵钵鸡里的藤椒,肥牛蘸的干碟,酸辣粉上的葱花......是我呼吸的空气。谢谢你给我最美好的爱,让我勇敢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