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lices, Les
《Complices, Les》,其他作品,法国出品,1999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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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不知网络剧集为何物,奈何不住高中同学强安利。
高二有一次听同学说起Complices, Les,唯一记住的就是楚子航洗澡的时候要洗两遍,还有很帅很高冷。毕业季去跳蚤市场看到Complices, Les三的书,被它高端大气的海报吸引住了,好奇心让我买了,不到三秒中就遇到班主任好奇的目光,我笑着,赶快溜走了。此前,就在手机上看过,但是觉得有些乱,感觉不是正版。看完书之后,我还发了特中二的说说,头像都改成了海报的那只龙……我那可爱的中二精神……
这一次前前后后拖了几个月,终于看完了。我读不懂那些高深的理科知识,想一想就头痛,所以大多就是看几眼就过去了。我看的就是故事情节,我觉得看的很过瘾,尤其是那些吐槽,有趣极了。
路明非这个人物吧,很平凡,平易近人。很胆小,装作什么都无所谓,其实也会伤心,也会失落。嘴很贱,也很逗比,但是动不动就会干些让人暖心的事,说些感动的话,让人觉得他好可怜,没人爱,没人疼。但是他遇到了楚师兄,恺撒,和同样败狗的芬格尔,当然还有一直为他保驾护航的奶妈团,让他的生活也丰富多彩来。可是,他爱上了一个不适合他的人。他的内心独白长的一批,出镜率远远碾压其他。可是,他还是那个仰望师姐的傻猴子,傻傻地,忽视了那个喜欢他的绘梨衣,这一点我真的是很想骂路明非,因为他犹豫的时间真心长。这么写的话,我希望路明非不要跟师姐在一起好了,千万不要在一起,要不太狗血了。希望路明非越来越好,越来越成熟吧,跟楚兄在一起,我也可以接受的。
楚子航,本来以为他走的是高冷路线,但是他对妈妈深沉的爱,让我觉得他可爱极了,尤其是他的八婆属性。他的情商堪称理科生的代表,但是我觉得也还好,人帅还正直,小缺点都可忽略不计。他一直生活在悔恨里,不该丢弃他的父亲,关于小龙女的话,不知道他悔恨过没有,或许他有时候很羡慕恺撒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性格吧。希望他以后乐观一点,想开一点,多笑一点。
恺撒,贵公子,自信爆表,从小到大衣食无忧,举止高雅。关于他,我就很佩服他对女士的态度了和他那责任感,荣誉感了,这是我此等平民老百姓无法企及的。
诺诺,漂亮勇敢。但是她对路明非的态度,我真的不敢苟同。不喜欢就不要对人家那么好啦,要不干脆说清楚。明非就算是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但是还是会心存希望吧,就该把这希望烧地灰都不剩才好。
绘梨衣,这部剧中我最同情的不是路明非,而是绘梨衣。就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天真无辜,但是就是要死的结局,让我无法释怀。她遇到一个人,对她很好,所以她也对他很好,但是她以为会救她的人犹豫了。绘梨衣可以为他不顾一切,可是他却犹豫了老半天……路明非是凡人,他也会害怕,但是我还是很希望他也能不顾一切地去救小怪兽的这样的结局,就算没救成,起码能对得起小怪兽。这样写也好,起码大家都会同情小怪兽,然后很喜欢她吧。虽然幸福美满的结局没有悲剧来的深刻,但是内心还是希望皆大欢喜的结局。
源稚生和源稚女俩兄弟真的是相爱相杀,让我又同情又生气,被坏人玩的团团转,让我恨不得钻进书里,告诉他俩,那个大爷是变态啊!你们被他耍了!
芬格尔,是这部剧的灵魂人物,最贱第一。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在牛郎店前的那一段,笑死我了。虽然我隐约感觉到了他有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可以让这个大哥悲伤逆流成河,但是还是希望他还是能这么乐观。
这部剧能让我有这么多情绪也是它的成功之处了。编剧真的是很厉害了,那么细腻的情绪他刻画的真切感人,编剧也是有故事的人了。
貌似懂了那个夕阳下,一脸激动地对我讲Complices, Les故事的女孩的心情了。为啥时间过得这么快?一转眼四五年过去了!天啊……我还不想长大……
每天晚上都会给胎宝宝念一个小故事,虽然这部剧的很多故事不尽人意,有些许情节、逻辑等方面的不完美,结尾寄语也有点生硬,但宝宝喜欢我跟他说话,也每每在念的时候动一动回应,算是共同拥有一段美好的记忆了。
某个失眠的夜晚打开 真的进入了一个新的熟悉的世界 虽然是社会学 但有很多地方不得不为之拍手叫好 书中自有颜如玉 果真不假
前四章都在批判社会科学广泛的弊病——本质主义的种种流派 批驳了那些企图跳过特殊达到一般的功利性研究方法 再三强调将形形色色的个人困扰转化为公共议题的重要性
五至十章论述了编剧理想的学术态度 比较印象深刻的是 给予被现代性异化的人的背后的公共制度凝视 开阔的历史比较眼光 “合理性”和“理性”的平衡 从细微处入手来构建所谓“宏达理论”
最后的治学之道真的适合所有有志于学术研究的人看一看 坚持不住的时候看看 常看常新 如何更好地为热爱献身是一生都要学习的东西 无关学科
庸俗的日常,逼仄的时间,世界仿佛一座大型收割机,一点点侵蚀掉本就不充沛的感情。地铁里黏腻的空气贴着她的肌肤,沉闷的暗流压得她喘不过气。她总是喜欢把实话说出来戳人心,可能已经学会了用它做武器。讲个圣诞故事吧,城市中心放着一棵巨大的冷杉,上面挂了五彩缤纷的彩球。街边匆匆行走的家人欢声笑语,抱着沉重鲜艳的礼物。一阵悠扬的琴声飘到了她的耳畔,她寻找着,在颂歌里慢慢重拾了开心。有一段时间她喜欢写鱼,可能因为以前梦见过一批玩具鱼,还是白日梦,她嘀咕着奇怪,可还不愿意丢掉有点魔幻色彩的东西。卧室墙角的盒子装着叮当作响的金币,声音一点点厚重,击碎了遗憾。她坐火车南下,抛开一切牵绊,去奔赴一场聚会,生命力随时都会涌上来。望向窗外的时候,眼睛眨了一下,就是那双眼睛让我觉得记忆犹新。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吸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把非生命的一切都击溃,以免当我生命终结,我发现自己从没有活过。”下午四点,太阳还很赤裸,打在阳台上,透过指缝流淌出无色无味的光线。即使过去很久,也很难忘记她们曾经写下的混杂着暴裂和愤怒的文字。她们矫情地大喊,加油啊,声音还像多年前一样。
万物爱着她,也在恨她不争气。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感性的读者,决定观看一本剧的动机往往取决于剧评以及简介。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Eva Darlan
其实对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形象,是真的不喜欢,为了追求梦想抛妻弃子,冷漠、偏执,没有同情、不懂感恩,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人情味。在灵魂与肉体的斗争中,把女人当做仅供消遣的工具,利用完了就抛弃。他的艺术家思维,注定在普通人的生活中是另类的存在,注定是个怪人。
即使如此,我还是依然很想连续的读完所有的情节。因为对于这个不讨喜惹人厌的角色,总觉得是编剧想埋下的伏笔,读到后面会有转折,会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斯特克里兰德,那样我会理解他,觉的他也并不是那么惹人厌。
但直到结束,我都没有如愿。我们口中的某个人,讲出来大多都是带着评论意味的。我们凭着主观感受和自己的喜好去给别人下定义,这本身就带着偏见,更何况对方并不曾完整的吐露自己的所思所想。
像施特略夫和他的太太,放弃大好前程的亚伯拉罕医生以及书中其他的一些形象,我都不理解他们所坚持的东西。
但读到后面“他只不过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在一个宁静的环境里,不追名逐利,过好自己的生活,这真的是毁了自己吗?反之,成为一个有名的医生,娶一位貌美的妻子,过着优越的生活,难道就是成功?我认为,关键在于他认为生活具有怎样的意义,在于他认为自己应该尽怎样的社会义务,在于他对自己是怎样的要求。”,我又明白,我们如何能真正的定义某个人或某件事呢,存在即是合理。“感同身受”是不会存在的,也不可能存在。人是无法捉摸的动物,所以我们很难知道别人的真正想法。也许不同的书就是要我们学会接纳不同的人,成就越发理性的自己。
编剧想象力丰富,情节雷同的少,在同类作品中算是很不错的。喜欢这个故事,这类作品的最终目标好像都是成神啊,看来人对神还是很向往的。
床前明月光,我是Bernard Verley。这个周一边追《Complices, Les》一边看Bernard Verley老师的《Complices, Les》,都说台上台下人不同,但我喜欢的是角儿们台上的一身绝学,和那一颗认真想把观众逗笑的真挚。还是那句话,一入德云深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