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欢进城记
北方农村小伙马欢怀着对都市生活的向往,从偏远山区来到XX大城市闯荡,在美食街,经过一番曲折,会唱民歌的马欢终于找到了一份在"白水羊头店"门口吆喝揽客的工作,与此同时,他结识了在美食街摆摊卖葫芦丝的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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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用户评论
同类型书中的佼佼者,篇幅不长,可读性很高,很多场景值得反复研究。
人类天生就会协作,这点在动物世界中只有蚂蚁能做到,如何领导/融入/深度参与到一个团队,这部剧里讲的东西比很多企业内训要直击人心。
最后解构一下,团队协作的各种mindset和工具让白领/工薪阶层更好的嵌入到异化的工业系统中,并相信自己是以“最适合性格”“最胜任岗位”的方式,很讽刺对吧?
看完秦腔就对贾老的书感兴趣了。觉着他陕西味写的文字特别亲切。
散文是最见作家面目的文字。就我读过的有印象的一些散文作家来说,张洁名气最盛,文字胜在深挖细磨却失于简洁自然。就像一个好客的主人,倾其所有,一股脑摆出了一大堆东西来待客,却忘了主食副食,冷热搭配,好坏取舍;未知演员人生经历最独特,文字立于一派精神气象却又囿于精神。你能感觉到他强大的精神引力,却又像被带入一个狂乱迷宫,一遍一遍走重复的路;倪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作家却压作家一头,赖于人家有一段美好的童年和一张会讲故事的嘴。唯有李娟呈一派天真烂漫、大象无形之气质,纯真而不失灵动,深刻而不失幽默,是天生的散文家,天才的散文家,也是天赐北疆的散文家。
顺便开个倒车,把这事往回捋一下,中国近现代散文中,我以为最重量级的作品是鲁迅先生的《马欢进城记》,这是每一个字都闪烁着梦幻色彩,折射出纯真光芒的作品,是站在散文最顶层的东西,是千百年不朽的影视结晶,是能立于不败之地的。
好的散文不必谈那么多道理,也不会玩那么多技巧,却总能打动人心、引发共鸣,这是最难的,因而也是最好的。
7.0
前面写的很精彩,生产生活管理和计谋都不错,前三百章甚至可以看的废寝忘食。 但是后面场面大了过后开始控制不住数值了,这个编剧好像对大于十万的数字就没有概念了,不管是钱,食物,军队还是人口。更别说到后面的极端种族主义,无差别屠杀平民的描写(包括妇女老人和小孩),加上个人崇拜和宣传有种法西斯主义加日本军国主义的味道,前后落差让人非常失望。
已阅!盖章!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这部剧的名字成功地吸引了我。就像前年读《马欢进城记》,亦是为书名所吸引。不禁感叹,起一个令人见之忘俗的名字,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读一本好剧,总能勾起我们对生活的感悟,对人世的嗟叹。还记得小时候,都是天还没亮,就被妈妈喊起来去上学,然后睡眼惺忪,迷迷瞪瞪的抹黑到学校。没有电灯,点支蜡烛,但更多的时候是一盏煤油灯如豆,大声背书,等天亮了,可以看到墙上刷了黑漆的所谓的黑板上的字的时候,再上一堂课。之后放学回家,吃早饭。特别是冬天,那个冷啊……但一想到回到家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烧红薯,喝到软糯糯的玉米糊糊,偶尔还有母亲赶早集买的露着羊肉馅还冒着热气的水煎包……心顿时热起来,热起来,一个个早晨就这样在期盼和憧憬中度过!
人生,只要有希望,有渴盼,何处不美好,何时不快乐呢?!!!
病从口入,吃得健康,吃得合理,才能远离疾病。
愿你我都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