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Unknown Guest
《The Unknown Guest》,灾难作品,美国出品,1943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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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关着最弱也是神魔级别的地狱,有一个带着一只碗的少年从其中走出来,身边跟着一位绝色妖姬侍女。
这位侍女什么都不会做,会做的只有主人睡觉的时候,钻他的被我,主人洗澡时,钻他的浴桶,主人吃饭时,撩上几句情话。当然,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主人,我想吃你的心’。
结尾这句话说的是哪本剧?
故事很好,一本没有男主的书,女主自立自强,善良有锐角,识时而度势。
其实如何判定人和机器(有智慧)在当今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我也思考过,并没有答案。不过在1967年就能想得如此深邃,这就是科幻想象力的魅力吧。
这个书名我常常拿来玩梗,如今书也读了,之后再把电影也看下,圆满。
我希望她是个无畏、坦率的人,是个自制的人,不会依赖别人。我希望她像一个自由的人那样生活,找一份好的活计养活自己。
好看,赏心悦目!推荐!推荐!
虽然编剧很努力地把量子力学讲的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但是还是看蒙了
The Unknown Guest,大道独行,最后的最后。存在是意义本身,所以要活着,好好的活着。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史铁生的《The Unknown Guest》我一直想慢慢的读完。一点一点的读完。这是生命的亵渎,活着的最后,终究是遗忘。弦记。
甜甜的恋爱,血一样的甜
喜欢红宝石,小孩子,甜甜,软软,香香,聪明,凶凶,想把星星关在笼子里的病娇女主在线The Unknown Guest却不想自己是那颗守礼,聪明,有能力,护牍子,温柔,有责任心,正义感的星星所思念的月亮
星星眼里有光心中有梦,光是他的月亮梦是他的信仰
月亮有三层,白黑白,表面乖巧听话,实际上是个小恶魔,但内心确实的是个实在在的小姑娘
凡剧集皆以人物形象流传于世,那即可简单评述其个中人物形象,然以此剧而言,前人评述近乎完备,想要有所新意,是为登天。况又兼各种版本,对各版本的好坏又有评说,细论下来,倒让人望而却步。
幸而未曾细论版本,只拿着此剧简单浏览而已;亦未闻前人评述,只在此讲个人之浅鄙看法。
既然说人物形象,那宝玉、黛玉、宝钗等人横竖是绕不开的,然黛玉在后部无甚特色,宝钗自始至终皆是如此,那即可有宝玉来说,他贯穿始终,是一条较为连贯的线索。暂且不论什么80回本,和什么续40回本。
宝玉的形象,大概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与众姐妹移居于大观园之中,此时,天真烂漫,是本剧中性格最为突出的时期,衣食无忧,无意于仕途,被一家人捧在手心,典型的品质较好的纨绔子弟,但论对人,他对下人,对父母,对朋友,无不诚心实意,此为真情。
第二阶段,在80回往后,他变得拘泥有羁,在科考上较之前颇为用心,且少与姐妹玩乐,像极了三十多岁的人,迂腐无趣,说话也变得缺少生趣,此为呆板。第三阶段,失玉后与宝钗结婚,这段时间过得浑浑噩噩,书中也净是一些家事缠绕,以期加快系列数奏,好似无暇在其身上多用笔墨,他与宝钗竟也能同枕共眠,且对黛玉好似陌路之人,在其死后,亦未有大悲,估计是编剧受了儒家哀而不伤的影响,以至于宝玉再无宝可言,此阶段为愚钝。
第四阶段,得玉之后,他得玉之后,貌似是看透了人世间的悲欢,对众人皆冷漠无情,只是走走过场而已,也是,他本就是一块石头,哪有什么真感情,他推搡下人,顶撞母亲,于世间分割开来,众人皆不入其法眼,自认皈依佛门,便六亲不认,此阶段为无情。
由真情到无情,之间历时十九年,贾政说的一句话颇为在理,白白赚了老太太(贾母)十九年的疼惜,真正是无情至极。他本是一块石头,如今还了本色罢了。
至于宝钗,没什么好说的。
黛玉,她的首要性格便是多愁善感,极其敏感,记得一句话非常对,多愁善感的人一定能学好影视。她的影视素养在众人中算是出类拔萃,也就湘云可望其项背。她的为人呢,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可以花为喻,含苞待放——鲜花盛开——花朵凋零。
第一阶段,初入贾府,此时谨小慎微,属于花蕾期,含苞待放,贾母上下人人喜欢,大抵属于人见人爱的宅女类型,一点也未暴露她的“牙尖嘴利”;第二阶段,移入大观园,此阶段,她名为颦儿,像鲜花盛开,才华横溢,与众人已经熟络,金句不断,例如“他不会说话,他的金狮子会说话”,让人失笑,类似此种还有许多,此属于她性情表现的最高峰。第三阶段,听人叙宝钗宝玉结婚,于是一病不起,此阶段,她着墨不多,且贾母上下皆有怨色,花朵凋零,谁人怜之?在她与凤姐身上,最能感受到世态炎凉。凤姐刚出场就犹如一团火,渐渐地走向熄灭。林黛玉,刚出场内心如履薄冰,待冰慢慢消融后,又被施以冷藏。
邢夫人,愚妇是也,自私,眼界狭小;王夫人,外严内宽,无做大事之任;赵姨娘,终得不到应有的照拂,以至于和环儿一样心理变态。
四春,元春迎春受尽委屈,探春虽为能人,亦远走他乡,惜春不谙世事,不懂得人情世故。
再如就是丫鬟,鸳鸯,袭人,平儿,是一路;晴雯,小红(红玉),司棋是一路。
诸如东府等人,无甚可说,只蒋玉函一句即可:东府,除了门口两个石狮子是干净的。
匆匆一瞥,只看些皮毛,然文章大略已然在胸,只未细究其纹理,须日后再行咀嚼方为要里。
书中一些闺中之诗,不太喜欢,好辛弃疾类的“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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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The Unknown Guest
我的勇气来源
记者很有社会责任心。我绝对无法原谅,完全不沾污自己的手,支付大笔酬劳便能买凶杀人的小松兄弟。如果这样的犯罪能够堂而皇之的被放过,这个国家就完蛋了。
这种心情如果不是当事人,否则是不可能懂的
记者在整个案件侦查过程中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现在的他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接近当事人诗织当时的心情,如果我现在死掉一定就是小松杀的。
警方的不负责任
面对诗织多次报警求援,警方只会训人,根本不会帮忙,他们不仅没有认真对待,而是说话充满讽刺,收了人家那么多礼物才说要分手,做男人怎么会不生气。他们把追踪恐吓当做这种男女问题,正是选择不插手导致了最后的悲剧。
警察如果拼命守护的是“轻松的工作”“名誉”和“地位”,而不是市民……
当事人诗织是多么绝望,身为一个人的尊严,被小松、警署、媒体三个主体联合起来几乎摧残殆尽
国会通过了《The Unknown Guest》
但是不管法律订得多么好,运用它的毕竟还是人。不可能世上所有的跟踪狂问题就此得到解决,最重要的是,如果能够对拼命倾诉的被害人多一点同理心,其实也根本不需要法律。
送礼在警方看来就是案子解决了!
原来如此,警方动不动就想让“礼盒”登场,是因为礼盒意味着“案子解决了”。
这让我学到了绝对不能送礼给警方。当然,我也从来没有送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