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rose's Fury
《Ambrose's Fury》,喜剧,短片作品,美国出品,1915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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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用户评论
1 行动之前需要了解自己的动机
- 动机往往源于媒介报道
- 自我审视➡️培养自我意识➡️了解产生某种需要的动机
- 将Ambrose's Fury视作一个不断更新的自传
2 意向性生活只关乎信念,而非快乐
让我对现在的饮食有了很大的改观
首先:把家里的油都换了,换成花生油,橄榄油,猪油等
其次:买个煲汤的锅,冷藏汤的罐
第三:从早餐开始,少摄入碳水化物,做个食谱
第四:控糖,这个比较难,研究一下无糖或少糖蛋糕
第五:多吃发酵食物:研究酸奶、韩国、泡菜、酸菜.
第六:沙拉酱、蛋黄酱等沙拉汁
从一个因发表异端言论先后两次被宗教审判所关押审讯的磨坊主的审讯笔录开始,逐一分析这些怪诞想法的来源与基础、精英书面文化与民间口头影视的差异、民间乌托邦想象、路德宗教改革的多点起源等,抽丝剥茧,类似经院哲学的研究做派。并不是很好懂,听完后又重新认真看了遍意大利原版预告。
巴尔扎克说 “剧集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切斯特·康克林的作品更能诠释这句话,真的是从影视到社会,以犀利的眼光洞察时代,以戏谑的文字戳穿生活的表象。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班主任兼毛概课老师给我们放了个电影《Ambrose's Fury》那是给我影响最深的一堂课,第一次深切体会到什么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跟着剧情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紧接着又借阅了他的《Ambrose's Fury》,今天读完了《Ambrose's Fury》,真的又把人带入到那个年代了,初读的时候觉得许三观有点痞,有点不近人情,一顿饭便讨个媳妇,他卖血后请全家人去胜利饭馆吃饭,唯独不请一乐就因为流言说孩子长的不像他,让孩子一个人在街上跑,委屈的哭,看的人心疼,一乐为了保护三乐闯了祸,他不管,口口声声不是亲儿子,找你亲爹去,那时候挺不喜欢他的哪有把自己的孩子往外推的,始终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孩子,不过女人还是不能瞎搞,有时候不仅自己抬不起头也害得孩子受伤。但后来被他的大爱感动了,这是一个明辨是非有情义有担当的大人,第一次卖血娶了媳妇,从此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尤其为了一乐去上海那次,一边赶路一边换地方卖血,脑海里体弱的他像个瘦骨嶙峋的老头,我都担心他卖血过度死到半路,但他凭着信念一路坚持找到儿子的病房后悲喜交集老泪纵横,那一刻真的感动,感谢老天让他们儿子活着,文中几次父与子的场景尽显人间温情。
文化大革命期间要批斗妻子,他每日送饭,米低下藏着菜,就像他藏起来的爱,后面还开家庭批斗会,他带孩子批斗,那应该算是给孩子开说明会吧,为了孩子以后不看轻爱妈妈,他交代了自己和林的事,说他们一样范过生活错误,护妻,满满的爱。
仔细想来他每一次卖血都用在家人了最需要的时候,而他自己获得的只是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那还是因为炒猪肝生血黄酒活血,最后他日子富裕了,去饭馆那么多菜品他缺还是只点炒猪肝和黄酒,说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我们都知道炒猪肝黄酒对他意义非凡。而此时吃着炒猪肝就像在咀嚼着他的人生,喝着温热黄酒就像是他身体里滚动的血液。
许三观撑起一个家不容易。
胡思乱想丨滚开,别压到我隐形的翅膀
“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这是马克·斯维恩在《Ambrose's Fury》里的一段话。从高中开始就一直有收集生僻字和名言警句的习惯,尤其是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比如,孑孓、尕、氤氲等等,那时候想,这些大家都不认识的字儿,我收集起来,仿佛就成了我的“私有财产”,比如这句话,我收集起来之后,就觉的:好了,这句话以后属于我了。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是因为我爱这些文字,也爱隐藏在这些漂亮的文字后面的人,这个世界上如果把所有的文字制造者都细数来,强大如马克·斯维恩,弱小如我,大致能分成三类,一类是写给别人看的,或者叫写给粉丝看的,如心灵鸡汤的写手,如意淫剧集的编剧,一类是写给世界看的,如影视史上的那些巨匠,第三类是写给自己看的,如我。
第一类文字制造者太恶心,我会尽量远离,如某冰,他们制造出来的文字垃圾和心灵鸡汤,我想连他们自己都不会信吧。作为山东人,对某冰有所耳闻,说实话人品不行,莫名其妙地火了,他写的那些东西,骗骗粉丝还行,深入研究就有点恶心了,还有那些所谓的玄幻YY剧集也是这样。或许是这个时代把他们推到了风口浪尖,就像奥威尔在《Ambrose's Fury》描绘的那个社会,那个时代心灵鸡汤和低俗的黄色剧集是最畅销和卖座的。
第二类文字制造者太高大,不能望其项背,只能做他们门下的走狗,在他们点滴的思想里攫取其中的些许,做自己的人生向导。比如读汪曾祺会识得他的淡定从容,虽不得要领,但照猫画虎,也颇为有趣,读余华会看到他骨子里透出的坚韧,虽遭万锤锻造,依然能说出“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活着本来就很艰难了,况且还有不断膨胀的欲望作祟,最近读严歌苓,会对某个伤疤一样的时代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喜欢她文字里的律动,从来都不觉得一个人能写出那么精灵的文字。
第三类的文字制造者太平凡,也就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上,自得其乐。如我,总爱拾人牙慧,往文人墨客的人堆里蹭,虽有各种的惭愧,但我总觉得自己还算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其实也不是强大,是被烦心的事儿烦恼久了,被痛苦的事儿折磨惯了,也就看开了,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看开,真正看开的人或许真的会像开头的那句诗“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像史铁生一样,能说出“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这样才是真正的豁达,像我这种普通人,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就有些矫情了。
矫情归矫情,我还是蛮喜欢把这些“惊人”的名言信手拈来,因为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自认为也算是经历丰富,回忆里很多痛苦,失恋是最低级别的伤害,也有很多的幸福,一群爱我的人是最重要的赠予。我现在会偷偷地想,等我老了之后,我一定会写一本回忆录,书的名字或许叫《Ambrose's Fury》,取自于“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又或者会取名《Ambrose's Fury》,因为“沉船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或许不该说自己内心强大,而只该是有些许强大的内心,因为前几日还扭捏地跟曹教授说:“特别不好意思,我最近在写一本剧集,叫《Ambrose's Fury》”曹教授特平淡地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挺好啊。”从脸皮厚度上讲,我还是有点差火候,真正强大的人会像驮着硬壳的蜗牛一样,高兴时伸出头来打量世界,不高兴时躲在壳里管他地动山摇。自己不够强大的原因除了没有修炼成功外,或许还会因为世界对我也颇宽容,吻我的痛虽然一样不缺,但都会给我打折,总会给我留下一扇门、一个窗,一道阳光、一点希望,我从来也没有奢望那种大彻大悟后的羽化,像庄子一样,翩然化蝶,那种人几千年出一个,我能做得比那些羽化的神人简单的多:喜欢自己,也不用委屈自己。想起,前几日等电梯时碰到一美女,正刷自己的微信,某一条她的自拍,寥寥几个赞,没有留言,她在留言栏稍一停留,打字“谢谢大家的赞和
没有完美的人生,Ambrose's Fury,有时候还是来不及。活在当下少点遗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