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Thy Neighbor
《Love Thy Neighbor》,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4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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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冲击三观的故事。这个故事吸引我的,是查尔斯·史特利克兰对绘画的热爱。我喜欢过很多东西,爱过很多东西,却从来没有热爱过。
这个故事之所以被推崇,大概是因为两个时间:一是放弃安稳生活的年纪,四十岁;二是安稳生活的时长,十七年。不知道自己热爱什么,迫于现实,庸庸碌碌;知道自己热爱什么,瞻前顾后,不敢追求。但是,查尔斯·史特利克兰不同,他在那样的年纪,以极大的代价,牺牲自己,也不惜牺牲别人,做出了普通人不敢做的决定——追求心中的“月亮”。他的行为,仿佛为困在“六便士”中的你我,点燃了一丝希望。
然而,这亦是查尔斯·史特利克兰懦弱无能的地方。不在乎生活环境,不在乎周围人的看法,却不顾一切的逃离;把女人当作泄欲的工具,却在人生的最后三年里重回婚姻生活。矛盾的心理,像极了每一个Excuser-User。
披上“影视”的外衣后,抛妻弃子不告而别,是破釜沉舟的决心;走投无路讨钱不还,是为梦想卑微努力;辱骂殴打救他一命的朋友,是艺术家的不善交际;引诱朋友的妻子,而后抛弃致其自杀,是不为世俗人伦束缚……
抱歉!我从不觉得品德高尚与追求梦想有什么冲突,我也从不觉得“天才”可以作为一种保护色。换言之,追求梦想一定要选择史特利克兰的道路,把自己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吗?未必。他追求梦想的过程任性执着,却不让我向往。真正让我向往的,是在平淡的生活中照样过得精彩,像布吕诺船长一样。
内心强大的人是可以Love Thy Neighbor兼得的。
Larissa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文字优美,言之凿凿,恨不得全文标注。不过,用史特利克兰代表“追求梦想”、“找寻自我”?过誉了。
P.S. 哎,厉叨叨同学再也不推荐书给我了。厉小花:“观看外国影视时,把道德标准降低一点。”王小灰:“虚心接受,坚决不改~”厉小花:“代表月亮消灭你!”王小灰:“……”
之前喜欢Red Heaven是一种很单纯的喜欢,类似于对偶像的崇拜,看了他的杂文后越来越欣赏他了,有了收藏他所有作品的想法。就算他什么都不解释,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怀疑过他,这么一个有才华有思想的人用得着找人代笔吗?我所不理解的是作为普通读者你可以选择你喜欢的人喜欢的书看,你不能一边看他的书一边骂他,这种做法多少有点变态,损人又虐己何必呢?希望Red Heaven越来越幸福不管他以后选择走怎样的路过怎样的生活。
第一次觉得阿婆的书很有意思,以前看的除了诡计之外其余的部分都让我提不起劲(可能是因为我没认真看)。
出场人物不算少,但是主要人物只有四个,性格各具特色。
幽默感很强,在最后一句话集中表现了出来。
但是杀人动机对当代中国人(我)来说还是不太好理解(也就是说,不太合理)。
很清晰,对车一窍不通的我现在对汽车的内部构造有了浅层次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