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ho: The Vegas Job
On October 29th, 1999, The Who gave an awesome and historic concert at the MGM Grand Hotel in Las 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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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害怕死亡,避讳死亡,老人家死了会说去世了,老了…“死”这个字足以让人胆战,然而死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编剧告诉我们,可怕的是我们的想象,是我们没办法经历过死亡之后再来告诉大家,死后是什么样的,于是我们抛下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去死,不是变得很可怕吗?
死亡的意义又是什么?
死亡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平常,一生之中一定会经历的事情,我们会难过会伤心,会放不下生前的一切,然而它就是会来,你不知道死神什么时候会悄然而至,人生有这么一刻,你不服你挣扎你撕心裂肺,然而最后你得接受,你得珍惜,你得告别。这大概就是死亡的意义。像编剧说的,死亡教会我们更好的活着。人生因为有限才更加灿烂,未来你在害怕什么?我想最大的恐惧来自死亡吧…而正是如此,当下才变得更加动人啊…
而对有一部分人来说,死亡不是毒药,反而是让他们解脱的解药。如果疾病让人痛不欲生,那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那么人生的长度变长就像酷刑一样折磨着他们,那么死神将变得不那么面目可憎,反而是慈祥的,我们也应该学会放手,不要让我们的不舍成为他们上路的负担…
当我们不得不面对死亡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想我们应该调整好心态,告诉自己和身边的人,是到告别的时候了,所谓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如果医学也无法挽留,那是不是可以更有尊严,少点痛苦的离开?(当然这是个人选择,看你如何取舍寿命的长度和少点痛苦)
人或许就是要用一生去学会告别吧,从诞生离开妈妈的子宫,到离开妈妈的怀抱学会走路,再到每个阶段的学习离开学校……然后到了最终的告别,告别亲朋好友,告别这个世界。我们来时赤身裸体,走时也就一捧灰…只是走时我们已经带上了太多的爱和回忆。
最后想到蒋勋说红楼的一句话,即使一秒钟的缘分,如果珍惜,它就是很深的缘分。
真的很不喜欢这种叙事手法,而且节奏还慢,只能更完看,吴倩多点古装吧
目前看完了第一本 mark一下
怎么说呢,以前我对这类书的印象是心灵鸡汤,我是绝对不会打开来看的。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以前有多无知,因为我所遇到的窘境竟然是千千万万人经历过的相同事情,而这些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在书里被一针见血地写了出来。
豆瓣评分系统关了…淦…Blabla一堆都白说,那就龙虎书榜简单记录一下…五本里比较喜欢前三本,后两本读起来有些云里雾里,因为没搞清楚这么多维度的地球都从哪儿冒出来,而且对结局不甚满意,搭车客的旅程应该很难有尽头。总体来说,英式幽默和颓丧的气质,爱了。
挺好看的,故事情节单调了些,没太多心意,但笔力文笔是真的没得说,非常好!
阿索德之谜,真是天才的作案手法,谜底简单却出人意料。可惜行文略有繁琐,太多信息和角色的出现没有形成闭环,显得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