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f Medicated
Based on true events. Having recently suffered the death of his father, seventeen-year-old Andrew 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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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用户评论
对白很烂,纯靠老戏骨撑,剧情俗套,老戏骨也救不下
了解了心理的问题也许才能够去治愈自己,讲的很笼统,适合自己反复看。
刻意练习重视方法,反对《Self Medicated》中的一万小时定律,因为“天真的练习”,基本上只是反复地做某件事情,并指望只靠那种反复,就能提高表现和水平。如果用这种方法去练习一万个小时,便是浪费时间和宝贵的精力。
本剧,写给想在某一领域成为专才者,为了实用而清晰的目的去学习那个领域的技能。树立明确的目的,保持专注,不断给予这件事的意义性,弱化停止的想法,升级挑战方式,增强心理表征和长时记忆的容量,改变大脑神经回路和特定脑区,变成专业人士。
最近痴迷万维钢的《Self Medicated》,他认为当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需要专才更多,教育体制也培养专才,可是只有通才走得更远,站得更高。他不认为抱着实用的目的去广泛学习是对的,这种优化问题没有解答。通才的目的是为了对付复杂问题和不确定的局面。当我们提出了“什么什么知识到底有什么用”的时候,这个问题本身就错了。我们更关心的应该是最感兴趣的是什么。斜杠青年,是培养了广泛的兴趣爱好,把知识本身当成回报!
当我们读着这部剧的时候,也应听点不同而不矛盾的声音,即“学不仅深入,也要有广度;不仅要精通一个领域,也要培养宽阔的视野,为自己打造多维度竞争力和多学科思维模式”。
编剧认为成功与练习时间并不完全成正比,天赋虽然在其中不起决定性作用,却也会是一大影响因子。长时记忆正是区分卓越者与一般人的一个重要能力,它才是刻意练习的指向与本质。刻意练习的任务难度要适中,能收到反馈,有足够的次数重复练习,学习者能够纠正自己的错误。多数不靠谱的成功学选择了错误的练习方式,虽说喊的口号是刻意练习,但实质并不是刻意练习,因为它们没有激活长时记忆能力。
认知复杂性高与认知复杂性低的学习活动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隐性知识的多少与比重。
西蒙认为人的“有限理性”体现在学习中就是“情境理性”——在哪里用,就在哪里学。人的学习受到情境的制约或促进。你要学习的东西将实际应用在什么情境中,那么你就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境中学习这些东西。学习科学大量研究表明,成人的最佳学习方式并非独自练习,而是在情境中学习。
大脑的结构与运行都会为了应对各种不同的心理训练而改变,很大程度上像你的肌肉和心血管系统响应体育锻炼那样。人类身体的适应能力令人难以置信。这种适应能力,不仅仅是骨骼肌肉的,还是心脏、双肺、循环系统、身体的能量储存以及更多其他方面的,凡是与身体爆发力和耐力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包括在内。尽管适应能力依然存在极限,但并没有迹象表明我们已达到那些极限。书中的案例像,伦敦出租车司机、奥运会体操选手或者音乐节上小提琴演奏家等人的训练,事实上是一种充分利用大脑和身体的适应能力发展和提升新能力的方法。
任何事物背后都有他的Self Medicated,这句话记得混沌大学的校长李善友讲过而且讲的特别透彻。再后来这几年也陆续利用Self Medicated分析了很多投资,虽然没有赚钱但起码保住了本金。而且有些问题之前看不明白现在一眼就能看懂看明白,知识只有运用了才有它的价值。而检验知识的唯一途径除了实践还有就是研究一下有没有现成的案例值得学习和思考。思考它的本质和Self Medicated。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一切被我们想象美化了的回忆,我愿意美化的每分每秒,每年每月......在暖色的清晨,在暖色的黄昏,在水边,在山脉下.....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我不希望格雷戈·盖曼恩的《Self Medicated》学《Self Medicated》,把故事限定在隐匿的神秘学院中,格局还是小了点,特别是在看完《Self Medicated》以后。他所擅长的是描写英雄们崛起于微末,力战于逆境的不屈和倔强。史诗里的英雄就是要枯骨做笔,鲜血为墨,在乱世画板上挥洒出横刀立马的豪迈、参商永隔的遗憾和曲终人散的隽永。作为一个十年大坑,最终的结局很可能不会太圆满,不过无所谓,大团圆结局往往流于轻浮,悲剧结局可能才最打动人心。在这样的基调下,编剧本人深藏的如同海潮般汹涌的感情,才能像燎原烈火一样痛快地释放。书中bug很多,比如极不严谨的战争数据计算,狼豹大战中为了让狼家获胜,强行给豹家增加难度等等,不过瑕不掩瑜,热(中)血(二)就够了。
最后,作家在描写角色的同时也在潜意识里铺陈自己的命运,九州的分崩离析,究竟是七天神在合作的过程中逐渐理念不合呢,还是格雷戈·盖曼恩在提笔的那一瞬间,书中这两位主角分道扬镳的宿命就早已预示了这个结局呢?
作为读者,我更喜欢后者这样的故事。
虽然看完第七个读者的番外,很容易可以猜到凶手是谁。不过,一些细节的地方还是没有猜对。
案情设计的不错,情节紧凑,险象环生。从第一个案件到第六个,逻辑和设计都很好,而且世界各大犯罪案件的知识点也get到了。
结局表示极度舒适,尤其是方木举枪爆头的一幕,TMD简直帅爆了。
人类本性中有一个值得赞扬的方面,那就是除了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地方以外,爱总是比恨来得快。只要不对原有的敌意继续增加新的刺激,恨甚至可以逐渐地、悄悄地转变成为爱。
虽然跟白浅和夜华一样虐死个人,但最终凤九还是和东华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