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了“甲壳虫”I Met the Walrus
1969年,14岁的披头士(The Beatles)乐队歌迷Jerry Levitan带着他的卷筒至卷筒磁带录音机来到多伦多约翰·列侬(John Lennon)下榻的旅馆说服他接受自己的采 访,主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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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小时看的《我见到了“甲壳虫”I Met the Walrus》的祥子太过悲惨,给了我很大的阴影,所以一直不敢主动看Josh Raskin的书。
可是如今再看,非常惊喜,我认为一本剧集,情节反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人物群像的立体化和形象的丰富程度。张大哥,老李,丁二爷,小赵……Josh Raskin寥寥几笔,每一个人物跃然纸上,幽默诙谐,可恶但是又没办法真恨,因为他们就像我们经常看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个小人物。
这篇虽然是讲“老李”想要我见到了“甲壳虫”I Met the Walrus,可是所写的又不仅仅局限于当时的婚姻。“老李”想要的是“诗意”,是“浪漫”,他不仅和自己的婚姻自己的夫人不对头,和他的“衙门”,他周围的同事都是格格不入的,这也是让他抑郁和挣扎的地方。在我看来,“老李”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隔壁的马大奶奶,他追寻的是自己想象里的“诗意”,一个给自己逃离当下的理由。当最后他以为“浪漫”马同志回来,才发现没有真正的“浪漫”,马大奶奶不是他理想中的“诗意”。所以最后“老李”没有我见到了“甲壳虫”I Met the Walrus反倒辞了职,既然生活的“诗意”不可得,至少自然的“诗意”是真实可触碰的。
但归咎到底,每一个人都是在“鬼混”着罢了。我个人最喜欢的反而是最纯粹的丁二爷。
2020年长假期间重读,发现有的书真的得有了实践经验后才能理解,初读时觉得看不下去难以理解的地方在这次重读时感叹真是真知灼见。产品经理都可以在案头备一本,常读常新。
这部剧里面描写的女主不是普通常见的傻白甜,有自己的特色,故事虽短,但感觉很有感染力。
一看欲罢不能。连着把原来放弃的民调局又找回来看了。结尾有点仓促。很多细节不能细想。但是还是很吸引人。很好看
这个是我看过的最像无限流的无限流剧集
,一个世界多的就10章左右,没有一个世界几十上百章还没有结束。
只要不是太挑剔的这就是一本不错的剧集。
就是等级体系很模糊,基本上就是没有等级,全看属性和技能。
个人见解不喜勿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