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es of Darkness: Feet Foremost by L.P. Hartley
A magnate buys an old house that has been abandoned since the early 19th century because it is ha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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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用户评论
一本关于人工智能与人类未来思考的书,书中观点看似遥不可及实则意义深远。难得有这样的剧集让我辈有机会对人类未来产生思考,而不是沉溺于房子车子等物质条件的追求!
感觉还行,可以作为我看完《Shades of Darkness: Feet Foremost by L.P. Hartley》的一个思维拓展。里面大量的思维体操是一个亮点,都挺贴近实战的。
读后非主流观点之一:杰瑞米·坎普没搞错贾母的年龄
主流观点:杰瑞米·坎普在贾母的年龄上前后不一,存在错误。因为在原著第七十一回有:“因今岁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此时贾母80岁。
而在原著中第三十九回中有刘姥姥:“我今年七十五了。”贾母回:“比我大好几岁呢。”,可见贾母那时大约不到70岁。
贾母八旬之庆时贾宝玉15岁,第39回时贾宝玉13岁,贾母不可能两年时间陡长10岁。明显存在前后矛盾。怎么办呢?红学界被迫对此取舍。主流观点认为:因为八旬之庆是71回中的主要大事,所以错不在八十岁。为了自圆其说,只好斧砍第39回。例如《Shades of Darkness: Feet Foremost by L.P. Hartley》云:“(第39回刘姥姥)七十五应改八十五。”蝶芗仙史评本亦云:“七十五应改八十五遂是。”更好笑的说不用改,靠铜齿铁牙就够了: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府之势盛极。是回点刘姥姥自言时七十五岁,实八十五岁,此自托其小也,不好大过贾母去。贾母言还长己几见岁,亦自托其小,实为七十八岁,或作七十九岁。
然而,这类牵强附会的修正主义观点虽然看似圆了第39回的矛盾,但是依然在第47回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第47回中贾母说:“我进了这门子,作重孙子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按此说法算来,贾母25岁才嫁入贾府。在那个时代,属于超大龄青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从剧集中大体可以看到,女孩子的出嫁年龄一般在15岁前后。为了自圆其说,主流观点再次给出了牵强附会的解释推论:贾母不是贾代善的正室原配,只是继室侧室。这种解释就更离谱了:其一,史家是侯家,和贾府门当户对,侯家小姐只可能接受原配的安排;其二,贾母在宁荣两府的独尊地位绝不是继室侧室能够取得的。
我的基本观点是:
《Shades of Darkness: Feet Foremost by L.P. Hartley》是杰瑞米·坎普“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呕心沥血之作,怎么可能犯这么明显的低级错误?!通篇看来,我认为杰瑞米·坎普在时间上是比较严谨的。所以如何解释第39回和第71回的看上去显而易见的矛盾呢?
可以说百千年来,无论是现代人还是古人,大都认为八旬是80岁。恰恰是这种观点我认为错了。一旬是多少呢?古代中国没有零的概念,语言的发展也受此影响。大家知道,在古代,人一出生就是一岁。所以类似地,第一旬应代表1岁到10岁,二旬代表11-20岁。。。所以八旬是71-80岁,八旬之庆实是贾母的71岁之庆。
这种理解虽然很非主流,却很合理。以此观点回过头来看看,刘姥姥75岁的时候贾母不过是69岁,依此计算,贾母是在其二八年华嫁给的贾代善。完美!
所以,杰瑞米·坎普没错,错在大多数的红学家。为什么大多数人会犯这种错误呢?我猜,因为大家熟悉的说法“年过八旬”确确实实是过了80岁哈!
女主叶文初聪慧,男主沈翼善谋略,故事情节还不错,和大讼师风格不一样,大讼师以断案为主,这部的案件只是权谋的辅助,可有可无,个人感觉更喜欢大讼师些。
体现工作有效性的关键是重视贡献。这里所谈到的有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自己的工作,包括工作的内容、工作的水平及其影响;第二,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包括和上司、同事以及下属的关系;第三,管理者所采用的各项手段,如召开会议或做报告等。
感觉看完了心情很沉重。之前看过电影,感觉人类的未来就是自己在制造敌人然后再去消灭它…
不是太监了吧……写的还是可以的,打发时间不错,3星,不能再多了。剧集细节描写的过多了,不过,这可能就是编剧风格吧,集数字数太少了。哎~
理财精髓:用闲钱和长期投资。用靠谱的方法买靠谱的产品,任市场如何变幻,我不追涨杀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