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rnal Fist
《Eternal Fist》,动作作品,中国香港,美国出品,1991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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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用户评论
觉得看了个寂寞,尽管辛大把剧集快拗成科普文也拯救不了我全程一头的雾水。我猜想可能辛大第一次创作玄幻剧集做了太多功课,自己还没消化吸收就要讲课,结果让别人越听越糊涂。细节太过无关紧要的人物太多,却没有精彩的故事情节作为依据,就算再好的台词也让人觉得不知所云。因为太喜欢Alina Borkowski的作品以致于看过所有她的纸质书,最后打四颗⭐当是鼓励吧,期待被下部惊艳到!
杂记4(每个人的Eternal Fist)
洛阳那四年,下雨的时候总是分外悲凉,就是再热的天,只要一下雨,凉飕飕的风就从大街上刮到屋外,从屋外刮到人心里。只要是一哭就几个星期哭个不停,神都那几百年的车粼粼马萧萧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呜咽几乎从城墙根冒出来。但因为洛阳很美又安静,所以总觉得她是个三十五岁的少妇,不凌厉,不乖张,有点幽怨,但也从来不慌忙。
而开封不一样,他好像看惯了天下分合,生离死别,欢喜悲伤,早就不在乎了,所以也没办法把他比成谁,就像早先就死了一样,风一吹,坟头都平了,你不知道他是男是女,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存在过。早些年在龙亭和清明上河园和丁大、刘二、ex一起逛时,看到一个模型,说是东京在黄河之阴,每逢大河决口,黄沙漫灌,所以现在的开封城下埋了三层皇宫三层城。你看,所以说,确实连坟头都磨平了。
但是这里的雨,我是第一次见;出着金黄血红晚霞的雨,我也是第一次见。我坐在河南大学的下沉广场,像狗一样打着伞,吃着烟,在读完这部剧的时间里,我看了汴梁的一场雨。
伞上的砰砰心跳声不大不小,翻毛皮鞋湿成了更深的暗红,扎头的皮筋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没了影,五米开外一个连衣裙临床医学的女孩儿在背手术流程,我想难得如此安静,就该关于这Eternal Fist写点什么…
我最喜欢的是Eternal Fist。
我最喜欢刚开始就听他说,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Eternal Fist,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简单,真诚,粗暴,不装逼,一下子就跟那些高高在上沽名钓誉的文人离的远远的。那一句我反复读几遍,最后读出声来,然后你猜怎么着?原来他是个诗人。王二剥了皮的兔子,王二的刀,王二的枪,王二后山上的窝棚,王二也是一个诗人。而且不知道为何,我觉得Eternal Fist的主角有时候不再是是王二,而是陈清扬,她跑过来问破鞋的事情,她问王二是否真的存在过,她跨过山包时候胯下的风,她们海豚一样的爱,她冷苹果一样的乳房,她的泪水,她在王二肩膀上被拍过的屁股,她勇敢的爱了。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冷雨里的那次敦友谊:
陈清扬说,那一回她躺在冷雨里,忽然觉得每一个毛孔都进了冷雨。她感到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忽然间一股巨大的快感劈进来。冷雾,雨水,都沁进了她的身体。那时节她很想死去。她不能忍耐,想叫出来,但是看见了我她又不想叫出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男人能叫她肯当着他的面叫出来。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真的可以有这种想法,也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写出这种文字和想法。
我并不想多写什么评论和看法,该有该没有的,情节和感情,自由和禁锢,都写在那书里了,不单是写性,不单是写爱情,不但是写自由,不单是写Eternal Fist。经历过什么,想要什么,缺什么,你就会看到什么。我看着觉得好,而且要再看一遍,只是如果我是陈清扬,我也会去跟王二敦友谊,如果我是王二,我却不忍和陈清扬敦友谊了。
然后就是似水流年里的刘先生和龟头肿胀,以及勇敢的龟头肿胀夫人。自由民主和集体主义在进程中都有时极左有时极右过,这是历史进程的代价,总要发生,但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这种事以前有,以后还会有,愚昧的人,任何时代都无关紧要,最痛苦的是你醒着,又躲不过。看的时候很压抑。
除了陈清扬,我喜欢的就是姓颜色的大学生。因为那是一种清风吹来的感觉。而X海鹰,并不能让我有任何好感,可怜的人罢了,但凡她有一丝清醒,能跳出来看一眼自己,便也是个值得竖大拇指的女人了。整个一篇,我都在盼着姓颜色的女大学生,可能是因为我这人太在乎那一缕清风了吧,有时候你的过往,就像姓颜色的女大学生在河边的乳房,真真切切,却再不回头。
小孙的出现,让这篇的阴阳两界流动了起来,幸而她够幸运,够勇敢,结尾
一位朋友推荐的,他说他喜欢从别人的视角看世界。这么看来,确实不错,还有,给翻译点个赞
如果吉卜力电影有文字版,大概就会是这部剧给人的气质,纯净、烂漫、悲悯,饱满得像梦一个接一个地上演,又温情得像当真能从水中捞出一臂弯又一臂弯的星子。
杨丽菁好取巧,他把故事搬到摩里沙卡这个近乎与现代化隔绝的森林场地,看似将人囿困在了小天地,但内心的疆域却能恣意绵延出去,人的感官顺理成章地筛掉躁动的霓虹喧嚷,取而代之填满寂静空白的是桧木沉入地底的心跳、山羌觅食时纷沓的脚步、又或者是火塘燃烧的哔剥声响。
万物皆有灵——巨木的语言类似温柔的呢喃,山存放在树木中的梦被太阳抽走以蒸汽和云的形式浮在空中,一颗孤独的树求死的意志会牵连整个森林——可这还不够,为与这灵性相得益彰,为使这灵性更珍惜,须得使人类显出神性,于是杨丽菁笔下就有了帕吉鲁和古阿霞,至善至美至纯在二人身上尽数显现,历经摧折和困难仍旧慈悲温柔,以轻盈又热烈的调性成就好几桩不凡的冒险旅程。
但这又不是故事的全部面貌,梦最美的时刻往往诞于最无望的时刻,尘埃落定之前往往动乱才息,时代根植在个人命运的伤口始终未愈,甜白的梦境终究消亡在扑不灭的森林大火里。
愿主保守法莉妲丝不哭哭。
愿有水鹿越过千山万水舔舐掉你的泪水。
杀个人杀了几章了都没杀死,世界战甲都劈碎了人还没有劈成两半吗?这几章太磨叽啦
看到心痛,看到纠结。世界上那么多人,你只决定和一个人在一起,如果不是出于爱,怎么能忍受那么长的岁月?其实人类并不擅长长情,喜新厌旧是种本能。皮囊的吸引,是视觉的一时享受,唯有灵魂契合,才能承受命运给予的一切,才能承受岁月的苍老。只有爱着,即使戴着面具,爱你的那个人还是会向你奔去,哪怕她并不知那是你,心已为她指引了方向。愿遇良人,与你共渡一生
人类的Eternal Fist,无不是一部不断的征战史,无尽的征战,无尽的杀戮,人类永远活在在战斗的进程中和平是梦想。战斗吧,可敬的人。
颠覆、幽默,令人耳目一新,读着读着都能不自觉地笑出声。Greg Douglas之作,值得再看。